[发明专利]环境稳定的食品无效
申请号: | 95191560.6 | 申请日: | 1995-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399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1-15 |
发明(设计)人: | M·H·布朗;M·B·科尔;M·R·戈达德;P·J·麦克鲁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尤尼利弗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3/10 | 分类号: | A23L3/10;A23L3/34;A23L3/350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金玺,罗才希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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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生产包含选自无机酸、有机酸、它们的盐及其混合物的环境稳定食品的方法,产物的平衡pH为4.7-6.5和Aw为0.94-0.999,其中食品加热至90-130℃的温度,持续时间要足以提供微生物学上安全、环境下稳定的食品。 | ||
搜索关键词: | 环境 稳定 食品 | ||
【主权项】:
1、一种生产环境稳定的食品方法,该食品含有选自无机酸、有机酸,它们的盐及其混合物的防腐剂,其平衡pH为4.7-6.5和Aw为0.94-0.999,此方法中食品加热至温度为90-130℃,持续时间要足以提供微生物学上安全的的环境稳定的食品,条件是:当产品温度高于100℃和平衡pH为6.5时;Aw≥0.94且产物加热要足以达到F0<2.45;当产品温度>100℃和平衡pH从6到<6.5时;Aw≥0.95且产物加热要足以达到F0<2.45;当产品温度>100℃和平衡pH从5.5到<6.0时;Aw≥0.95且产物加热要足以达到F0<2.0;当产品温度>100℃和平衡pH从5.0到<5.5时;Aw≥0.95且产物加热要足以达到F0<1.5;和当产品温度>100℃和平衡pH从4.7到<5.0时;Aw≥0.95且产物加热要足以达到F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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