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动警示尾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73414.8 | 申请日: | 2012-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25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陈效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44 | 分类号: | B60Q1/44;B60Q1/3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江崇玉 |
地址: | 241006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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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动警示尾灯,包括测量单元、智能控制单元和制动灯;所述测量单元用于测量信号并将信息传输至智能控制单元;所述智能控制单元接收测量单元的信息并按照信息对应的内部指令控制制动灯和汽车工作;所述制动灯接收智能控制单元传输的指令并按照指令发出对应的灯光信号。本发明所述的自动警示尾灯,不需要人为操作,完全实现了自动化控制尾灯工作的功能;可以同时监测车间距和车速信息,可以有效减少追尾事件的发生;制动灯的亮度根据环境亮度更改,使看到的人不会产生不快。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动 警示 尾灯 | ||
【主权项】:
一种自动警示尾灯,包括制动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测量单元和智能控制单元;所述测量单元用于测量信号并将信息传输至智能控制单元;所述智能控制单元接收测量单元的信息并按照信息对应的内部指令控制制动灯和汽车工作;所述制动灯接收智能控制单元传输的指令并按照指令发出对应的灯光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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