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03606.8 | 申请日: | 2007-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81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05 |
发明(设计)人: | 卫彬;高万根;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卫彬;高万根;刘军 |
主分类号: | B27M3/22 | 分类号: | B27M3/22;B27K3/02;B27K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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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014030内蒙古自治区包***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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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属于台球游戏技术领域,将台球杆的前段白蜡木或枫木坯料,先进行干燥,然后用特种植物油对其进行浸泡后,再进行干燥,如此重复进行三回,再将干燥后的前段坯料用熬制好的胶水煮泡,而后将其在合适的环境下干燥;再将台球杆的后段非洲红木、乌木或黑檀木坯料,浸泡在特种植物油中一段时间,然后将其干燥,需重复进行6个循环;将上述前、后段坯料粗加工后进行连接,再进一步精细加工即成,经本发明处理后的木质台球杆,具有不变形、无裂纹、使用性能优良、击球的弹性和力度俱佳等特点。 | ||
搜索关键词: | 木质 免漆台 球杆 变形 处理 工艺 | ||
【主权项】:
1、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台球杆的前段即头部由白蜡木或枫木坯料制作,首先需将其进行干燥,其次用一种特质植物油对其进行浸泡,浸泡好后,再重新进行干燥,如此重复进行三次,将干燥后合格的台球杆坯料用熬制好的胶水在60-90℃的温度条件下煮泡4-48小时,然后将煮好的白蜡木或枫木坯料置于环境温度为40-70℃的地方干燥20-40天;台球杆的后段即尾部用非洲红木、乌木或黑檀木坯料制作,必须先将其浸泡在特种植物油中一段时间,然后在一定温度的环境下干燥一定时间,上述处理过程需重复进行6次;将加工好的台球杆前段与后段连接后经进一步加工即成为合格的不变形、无裂纹的木质台球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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