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03606.8 | 申请日: | 2007-04-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981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05 |
发明(设计)人: | 卫彬;高万根;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卫彬;高万根;刘军 |
主分类号: | B27M3/22 | 分类号: | B27M3/22;B27K3/02;B27K5/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14030内蒙古自治区包***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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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木质 免漆台 球杆 变形 处理 工艺 | ||
1、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台球杆的前段即头部由白蜡木或枫木坯料制作,首先需将其进行干燥,其次用一种特质植物油对其进行浸泡,浸泡好后,再重新进行干燥,如此重复进行三次,将干燥后合格的台球杆坯料用熬制好的胶水在60-90℃的温度条件下煮泡4-48小时,然后将煮好的白蜡木或枫木坯料置于环境温度为40-70℃的地方干燥20-40天;台球杆的后段即尾部用非洲红木、乌木或黑檀木坯料制作,必须先将其浸泡在特种植物油中一段时间,然后在一定温度的环境下干燥一定时间,上述处理过程需重复进行6次;将加工好的台球杆前段与后段连接后经进一步加工即成为合格的不变形、无裂纹的木质台球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台球杆前段坯料第一次干燥的环境温度为30-90℃,干燥时间为20-150天。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台球杆前段坯料每次在油中浸泡的时间为5-10天,油温为15-3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台球杆前段坯料的后三次干燥,每次干燥20-40天,环境温度40-7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台球杆后段坯料在特种植物油中浸泡时间为1-4天,油温为15-3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质免漆台球杆防变形的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台球杆后段坯料的每次干燥时间为10-25天,干燥温度为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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