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消声器有效
| 申请号: | 200710091119.4 | 申请日: | 2007-04-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50721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10 |
| 发明(设计)人: | 托马斯·沃尔夫;阿努尔夫·施皮特;雷穆斯·博里加 | 申请(专利权)人: | J.埃贝斯佩歇合资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7/18 | 分类号: | F01N7/18 |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楼高潮 |
| 地址: | 德国埃斯林根7***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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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传送气体和空气噪声的管线用消声器、特别是内燃机排气系统的管线用消声器。该消声器具有壳体(14),在该壳体(14)的内部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传送气体的内管(5)和至少一个用于加强所述壳体(14)的内板(1)。内管(5)在通孔(3)中穿过该内板(1)。本发明的要点是通孔(3)的至少一个第一圆周部分(4)相对内管(5)具有径向间隙。另外,在所述内管(5)的区域内,内板(1)具有至少一个弹簧-弹性舌状物(6),其依次在它的自由端(8)形成通孔(3)的第二圆周部分(7)并固定连接到所述内管(5)上。 | ||
| 搜索关键词: | 消声器 | ||
【主权项】:
1.一种传送气体和空气噪声的管线用消声器、特别是内燃机、优选机动车内燃机的排气系统的管线用消声器,具有壳体(14),其中在该壳体(14)的内部设置有用于传送气体的至少一个内管(5)并且该壳体包含至少一个用于加强所述壳体(14)的内板(1)。由此,所述至少一个内管(5)在通孔(3)中穿过至少一个这种内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3)的至少一个第一圆周部分(4)相对所述内管(5)具有径向间隙,所述内板(1)在所述内管(5)的区域内具有至少一个弹簧-弹性舌状物(6),在其自由端(8)形成所述通孔(3)的第二圆周部分(7)并固定连接到所述内管(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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