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爬坡功能的自行小车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99277.5 | 申请日: | 2006-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67667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0-31 |
发明(设计)人: | 易继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十堰华昌达机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37/00 | 分类号: | B65G37/00;B65G35/00;B62D65/18 |
代理公司: | 十堰博迪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秀英 |
地址: | 442004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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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实现小车自行的基础上还实现小车上、下坡机构结构的统一,并让小车在上坡和下坡不再需要链条牵引装置。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具有爬坡功能的自行小车系统,包括轨道、小车组上用来固定各种零部件的车身架,轨道包括坡段,坡段在高处标准水平直轨与低处标准水平直轨之间,所述坡段分为上段垂直弯轨、倾斜直轨和下段垂直弯轨,且轨道截面高度依次增大,其中高处标准水平直轨与所述上段垂直弯轨、倾斜直轨和下段垂直弯轨和低处标准水平直轨顺次连接;所述车身架下部设有通过弹性装置与轨道底面紧密接触的靠轮,弹性装置固定在车身架上。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小车不需辅助设备自行爬坡,可适应倾斜平面内的运行,系统布置更加灵活。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爬坡 功能 自行 小车 系统 | ||
【主权项】:
1、具有爬坡功能的自行小车系统,包括轨道、小车组上用来固定各种零部件的车身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包括坡段,坡段在高处标准水平直轨与低处标准水平直轨之间,所述坡段分为上段垂直弯轨、倾斜直轨和下段垂直弯轨,且轨道截面高度依次增大,其中高处标准水平直轨与所述上段垂直弯轨、倾斜直轨和下段垂直弯轨和低处标准水平直轨顺次连接;所述车身架下部设有通过弹性装置与轨道底面紧密接触的靠轮,所述弹性装置固定在所述车身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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