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卤制肉类食品的加工方法有效
申请号: | 02133478.1 | 申请日: | 2002-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389147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08 |
发明(设计)人: | 廖开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廖开太 |
主分类号: | A23L1/311 | 分类号: | A23L1/311;A23L1/01;A23L1/221 |
代理公司: | 成都立信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濮家蔚 |
地址: | 610017***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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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卤制肉类食品加工方法,所用调味香料组合物为八角茴香,三奈,小茴香,肉桂,排草,灵草,紫草,荜拨,砂仁,白豆蔻,草果,丁香,甘松,草豆蔻和红花。以加工100重量份肉类原料计,先将白糖l份与0.5-0.8份油脂混合加热融化炒至金黄色时加水l-1.2份煮沸制成糖汁;在锅内将肉类原料淹没于已用上述调味香料卤制过肉类后的卤汁100份中,加入糖汁、食盐1-1.3份、姜0.4-0.6份以及按比例量计的上述调味香料组合物,用猛火煮沸25-30分钟后,再用中火煮沸25-30分钟,视原料被熟化的软硬程度出锅,出锅前加入味精0.25-0.3份并混合均匀。 | ||
搜索关键词: | 卤制 肉类 食品 加工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卤制肉类食品的加工方法,将肉类原料在混合有调味成分的卤汁中煮制,其特征是按每100,000重量份肉类原料计所用调味香料组合物的重量组成为:八角茴香1-3份,三奈1.5-3份,小茴香1-3份,肉桂1-3份,排草1-3份,灵草1-3份,紫草1-3份,荜拨1-3份,砂仁2-3份,白豆蔻1-3份,草果1-3份,丁香1-3份,甘松1-3份,草豆蔻1-3份,红花1-2.5份;以加工100重量份肉类原料计,先将白糖1份与0.5-0.8份油脂混合加热融化炒至金黄色时加水1-1.2份煮沸制成糖汁备用;在锅内将肉类原料淹没于已用上述调味香料卤制过肉类后的卤汁100份中,并加入备用糖汁、食盐1-1.3份、姜0.4-0.6份、以及按比例量的上述调味香料组合物,可加水补足至使原料完全淹没,用猛火煮沸25-30分钟后,再用中火煮沸25-30分钟,视原料被熟化的软硬程度出锅,出锅前5-10分钟时加入味精0.25-0.3份并充分混合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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