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食品蒸煮炉无效
| 申请号: | 98221553.3 | 申请日: | 1998-06-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342733Y | 公开(公告)日: | 1999-10-13 |
| 发明(设计)人: | 李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军 |
| 主分类号: | A47J27/04 | 分类号: | A47J27/04 |
| 代理公司: | 山东专利法律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维斗 |
| 地址: | 25003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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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食品 蒸煮炉 | ||
1.一种食品蒸煮炉,主要是由底座〔4〕、炉体、和炉体上的烟囱〔13〕及烟囱〔13〕下部的水箱〔12〕以及水箱〔12〕上的加水口〔15〕、放水口〔16〕、排汽口〔14〕所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炉体其中心部位为锅体〔9〕,锅体〔9〕的外周为烟道〔7〕,烟道〔7〕的外周为水套〔5〕,在锅体〔9〕的中心底部有燃烧室〔3〕,燃烧室〔3〕的底部是炉排〔2〕和带风口〔22〕的风室〔1〕,燃烧室〔3〕有伸出炉体外加长的加煤口〔23〕和煤口门〔24〕,该加煤口〔23〕与烟囱〔13〕在同一侧边,燃烧室〔3〕中与加煤口〔23〕对应一侧有出烟口 〔19〕与烟道〔7〕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所述的燃烧室〔3〕内有水管〔8〕与锅体〔9〕的内腔相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所述的燃烧室〔3〕和烟道〔7〕之间有烟管〔18〕连接,烟管〔18〕的轴向与出烟口〔19〕的轴向垂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所述的水箱〔12〕的上部和炉体水套〔5〕的上部连接有上循环管〔10〕。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所述的水箱〔12〕的下部和炉体水套〔5〕的下部连接有下循环管〔6〕。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水箱〔12〕近侧的上循环管〔10〕与下循环管〔6〕之间连接有上水位计〔11〕。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所述的锅体〔9〕的下部有锅放水管〔21〕伸出炉体之外。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所述的锅体〔9〕的上部和锅放水管〔21〕之间连接有下水位计〔20〕。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食品蒸煮炉,其特征是在水箱〔12〕的放水口〔16〕上还有管路连接锅体〔9〕上的锅加水口〔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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