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脱谷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97221774.6 | 申请日: | 1997-07-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324766Y | 公开(公告)日: | 1999-06-23 |
| 发明(设计)人: | 黄炳盛;徐健;李满泉 | 申请(专利权)人: | 黄炳盛;徐健;李满泉 |
| 主分类号: | A01F5/00 | 分类号: | A01F5/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54200***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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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装置 | ||
1.一种脱谷装置,其特征是由谷桶(1)、横杆(2)、梳枕(3)、钉齿梳、起禾具组成;两根横杆(2)横架在谷桶内,相互平行,组成的平面与水平面成45度,前横杆靠近谷桶(1)前板上缘;两根梳枕(3)相互平行,分别垂直地固定在两横杆的中央;钉齿梳由齿条(3)及其上固定的相间且平行的各钉齿(10)构成,各钉齿梳相互平行,两端横枕在两梳枕(3)上固定,与横杆(2)平行;起禾具由转轴(8)、叉条(9)、把手(7)组成;各叉条(9)相间排列,一端固定在转轴(8)上,经折后,分别位于各钉齿梳之间,与两梳枕(4)自然相触;把手(7)安在转轴(8)的另一侧,与叉条(9)构成杠杆关系;转轴(8)安在两轴承(5)上,两轴承(5)通过各自的支杆(6)同两横杆(2)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脱谷装置,其特征是钉齿梳平面与两横杆(2)平面成60度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脱谷装置,其特征是相邻三把钉齿梳相对应的三条钉齿(10),不在一个平面内,各齿尖不在一条直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脱谷装置,其特征是钉齿梳的钉齿(10)高度自左向右逐步递增或递减。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脱谷装置,其特征是钉齿梳中间部分的钉齿(10)高度相同,其左右两边的钉齿(10)高度逐增或逐减。
6.根据权利要求1、2、3所述的脱谷装置,其特征是钉齿梳间的距高是1.5厘米至4.0厘米。
7.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脱谷装置,其特征是钉齿梳上的钉齿(10)之间的距离是1.0厘米至2.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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