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糖厂蒸发罐清洗液及清洗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7101779.4 | 申请日: | 1997-03-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0209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1-03 |
| 发明(设计)人: | 罗国明;范家恒;熊美仙;王选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国明 |
| 主分类号: | C11D1/835 | 分类号: | C11D1/835;C23G1/06;C13G1/00;B08B9/08 |
| 代理公司: | 云南省高校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宏珍 |
| 地址: | 650051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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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糖厂 蒸发 清洗 方法 | ||
1.一种糖厂蒸发罐清洗液,包括缓蚀剂、盐酸,其特征在于缓蚀剂由咪唑啉季铵盐、溶剂和表面活性剂复配而成,其中溶剂选自乙醇、异丙醇、乙二醇或丙二醇,表面活性剂为EO摩尔数8、9、10的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和EO摩尔数7、9、10的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的混合物,缓蚀剂用量为盐酸溶液重量的0.05~0.2%,盐酸重量百分浓度为1~7%;缓蚀剂的重量百分比为:咪唑啉季铵盐45~55%、脂肪醇聚氧乙烯醚2~6%、烷基酚聚氧乙烯醚20~35%、余量为溶剂。
2.一种糖厂蒸发清洗方法,包括直接酸洗或先碱煮再酸洗,其特征在于:
2.1直接酸洗或碱煮再酸洗方法均采用权利要求1的清洗液,清洗液可重复使用,直至清洗液为脱落的垢所饱和并且pH值为3~5失去清洗能力为止;
2.2直接酸洗或碱煮后再酸洗方法中清洗工序在室温至50℃温度下进行,清洗时间为2~8小时;
2.3用直接酸洗或碱煮后再酸洗方法清洗蒸发罐后,最后采用钝化工序处理蒸发罐中的残液,钝化工序中所用碱液的重量百分浓度为0.3~0.6%,浸泡时间为0.5~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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