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动式汽车刹车警示器无效
| 申请号: | 95201437.8 | 申请日: | 1995-02-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225393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4-24 |
| 发明(设计)人: | 张春声;艾耘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春声;艾耘 |
| 主分类号: | B60Q1/44 | 分类号: | B60Q1/44 |
| 代理公司: | 三高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湘根 |
| 地址: | 10008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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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动式 汽车 刹车 警示 | ||
1、一种可动式汽车刹车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其传动机构有一壳体(1),上部左右侧均有一缺口(2),小皮带轮(5)装在电机(6)的轴上,中间皮带轮(7)与皮带轮(8)连成一体,小皮带轮(5)以皮带(9)与皮带轮(7)相连,偏心轮(10)以皮带(11)与皮带轮(8)相连接,与偏心轮相连的圆柱体,其端面偏心连接一曲臂(12)用销轴(13)连接,左、右臂(14)(15)的倾斜部分(16)分别向外由缺口12凸伸出来,其末端的圆盘形体(17)有一微型灯泡(18),壳体上部中央位置有一长条形凸块(19),凸块(19)有一狭槽(20),左右臂(14)(15)互相叠合,用垫圈(21)销轴(22)固定连接成一体,销轴(22)下端固定一滑块(23),且位于狭槽内,该传动机构组装于熊猫腹部内,电机上的导线从背后引出,另有二线连接于左右臂(14)(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壳体(1)内有3个圆柱体(3),且具有螺纹孔(4),壳盖(29)的上部左右侧也有一缺口(30),与壳体(2)的缺口(2)对应,壳盖(29)内也有三圆柱体(31)且有螺纹孔(32),其位置与壳体(1)的圆柱体(3)的螺纹孔(4)相对应,用螺栓可把壳体(1)和壳盖(29)结合成一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左右臂(14)(15)的一端互相叠合,以垫圈(21)销轴(22)连接,且固定一滑块(2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器,其特征在于警示器的传动机构可组装于动物玩具,例如鸟、狗、熊、鸡、鸭的腹部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壳体(1)上部中央位置有一长方形浅槽(41),槽内有3条竖立布置的通风槽(42),右边有6个小凸柱(43)。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警示器,其特征在于壳盖(29)表面有4个凸柱(46),其具有螺纹孔(47),每2个分别列于左右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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