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装食品的自加热方法及结构无效
| 申请号: | 94111499.6 | 申请日: | 1994-11-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302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5-15 |
| 发明(设计)人: | 田恩国;丁林虎;陈乃光;戴文男;柳蜚英;张承宏;张春生;高建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8511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B65D85/00 | 分类号: | B65D85/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建和,巫仕华 |
| 地址: | 210016***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包装 食品 加热 方法 结构 | ||
本发明涉及即食食品的自加热方法及结构。
现有的食品自加热装置中,有一类是使用固体或液体燃料的。例如″可加热热餐罐头″(CN91210962),″带加热器的食品罐头″(CN91200924)等。这种明火燃烧方式很不安全,还可能产生有害产物污染环境。因此在某种场合被禁止使用。
另一类是将加热容器直接插入罐内与食品接触。加温容器内平时隔离存放二种反应试剂,使用时使之相互接触,产生放热反应,通过热传导加热食品。如CN86200709。
如果罐内食品不全都是液体,当加热容器的温度不能加以控制,温度过高时,与罐壁接触的固体食品有可能烤焦变糊。
有不少国内外专利报道了加温容器内选用的反应试剂是生石灰和水。如日特开平4-73020和CN92102473。8等。由于此反应的比能量(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的反应热)小。因此反应物的用量和所占体积都很大,远离罐壁反应物所产生的热量难以传递给食品。而该反应温度可高达摄氏二百多度。如果选用非金属材料作容器时,有可能被灼穿,甚至引泄漏,甚至引起火灾。生石灰在长期存放过程中易与空气中的湿气和二氧化碳反应,使热源失效。
本发明目的是为了改进现有的自加热方法,制成一种加热温度稳定,传热效果好,尤其效果好,使用简便,安全可靠,清洁卫生的自加热装置,尤其用于塑料软包装食品,特别是米饭的自加热.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是,在盒状或筒状的外包装容器内底部,放置隔离包装的发热反应剂,发热剂上搁置食品包装容器,二者之间留有热蒸气的通道,再用热收缩薄膜封装成一个整体。
外包装材料可选自耐热塑料或硬纸-铝箔-塑料复合材料。食品包装容器可选自食品级聚丙烯,聚苯乙烯等塑料片材经成形后再用复合蒸煮膜封装食品,也可选用铝塑复合软包装或金属容器包装食品。
发热剂配方中的固体粉粒料组分包含选自碱土金属氧化物或其氢氧化物,如CaO,MgO,Ca(OH)2,Mg(OH)2等。用量为20%以上;再加入适量的镁,铝,锌,铁之类的粉粒状活泼金属高能添加剂及相应的反应物,后者可以是碱金属的弱酸盐如NaAlO2,NaHCO3,Na2CO3等,用量为5—50;粉粒状金属用量为5—40%。发热剂的液体组分为水或水溶液,盐水溶液可起防冻和控制反应的作用。水包装在塑袋内,也可外加。固体发热剂用透水耐热的布袋,纸袋或非织造布包装。若水内装,可采用撕破附有预制缺口的薄膜包装,也可采用小棒等刺破薄膜方式。
本发明可以耐热的塑料软包装替代金属罐盒,降低了成本,同时由于塑料软包装的热传导率比金属小几百倍,增加了本发明技术难度。本发明中水既是反应物,又是传热介质,还可使热源温度恒定在100℃左右,水的相变热效应很大,因此除了接触热传导外,热蒸汽还将大量的热通过各个通道迅速均匀地传递给食品,本发明的发热剂比能量比单用生石灰高出五倍左右,且可将反应速度调整到与反应速度相配合。本发明加热的食品可以是快餐饭,菜,汤,酒,饮料和方便食品等。本发明采取整体包装形式将外包装与食品连成一体,内藏的发热剂反应物不会与人体接触,一次性使用。因而使用安全,可靠,简单,方便,清洁卫生,不污染环境,加上原材料成本低廉,来源广泛,值得推广使用。尤其适用于无电源,禁止明火的野外,旅行等场合。
以下结合附图并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作为外包装的盒状底座3采用耐热塑料片材成形,其底部面积缩小,有利于增高水位,加大反应接触面,同时构成了饭菜盒4的支撑面,饭菜盒4嵌放在底座3的盒槽内。饭菜盒4都是用食品级耐热塑料片材吸塑成形的。盒底设有瓦楞筋,不但增加了容器的刚度和传热面积,还为加热蒸汽和拉带移动留下通道。饭菜装入盒后用复合蒸煮膜真空包装。并经巴氏杀菌处理后贮存。
食品包装容器可改用软质复合铝箔袋或金属罐盒。固体发热剂的一些配方如下:
铝(镁) 生石灰 碳酸钠(碳酸氢钠)
30 40 30
15 70 1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8511研究所,未经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8511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411149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