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灵芝花粉酒无效
| 申请号: | 93111852.2 | 申请日: | 1993-06-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444A | 公开(公告)日: | 1994-12-21 |
| 发明(设计)人: | 汪懋林;雷全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汪懋林;雷全俊 |
| 主分类号: | A61K35/70 | 分类号: | A61K35/70;A61K35/64;C12G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610041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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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灵芝 花粉 | ||
1、一种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由下述成份组成:25~60%(重量)的乙醇水溶液100份,蜂花粉3~15份,灵芝1~1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还可加入枸杞0.1~0.3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还可加入有机酸酯0.1~0.2份,甜味剂0.05~0.1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峰花粉粒度小于10μm,最好是小于5μm,破壁率大于90%。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峰花粉的最佳量为5~10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灵芝是灵芝块、灵芝片、灵芝粉、灵芝孢子粉中的一种或几种,最好是粒度小于5μm的灵芝粉或/和孢子粉。
7、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的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灵芝的最佳量为3~6份。
8、根据要求要求3所述的灵芝花粉酒,其特征在于有机酸酯可以是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己酸乙酯中的一种或几种,甜味剂可以是冰糖、甜味素、甜叶菊、甜菊甙中的一种或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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