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快餐米粉及其生产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3100463.2 | 申请日: | 1993-0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747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7-06 |
发明(设计)人: | 李积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积元 |
主分类号: | A23L1/10 | 分类号: | A23L1/10;A23L1/105;A23L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4532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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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快餐 米粉 及其 生产工艺 | ||
本发明属于食品及加工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到快餐米粉及其生产工艺。
目前,人们食用的快餐食品,基本上为快餐面,但许多人不愿食面食,而喜食米食,如米粉。日常食用的米粉是通过粉碎机将浸泡过的大米加工成碎粉,然后通过粉丝机将碎粉拉成粉丝,即为米粉。食用时,须将米粉放在温水中浸泡5个小时以上,方可配调味品食用,因此不适宜作快餐食品,且食用时如不用开水煮5分钟,而直接食用,则米粉口感较硬。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上述米粉食用前需长时间浸泡,口感较硬,不适宜做快餐食品的缺点,而提供一种快餐米粉,食用时用开水浸泡不超过8分钟,即可配料食用。口感软而适中。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在碎粉中加入重量百分比为0.05%-0.5%的酵母发酵粉和0.5%-3%的精炼植物油发酵。然后将发酵的碎粉,经粉丝机制成丝条,凉干后即为快餐米粉。
该快餐米粉由于在加工中经过了发酵,从而米粉结构蔬松,因而食用时只需开水浸泡6分钟,即可配料食用,适宜于作快餐食品。
以下按工艺制作流程加以描述:
第一步:精选大米,冷水浸泡3-5小时。
第二步:浸泡的大米用粉碎机粉碎成碎粉。
第三步:将碎粉100公斤,酵母(中国广州梅山马利酵母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山牌”酵母)0.1公斤,植物油1公斤混匀,发酵30分钟。
第四步:将发酵的碎粉经过粉丝机制成粉丝-米粉,粉丝直径1mm以内。
第五步:烘干后包装即为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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