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家禽屠宰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2114319.2 | 申请日: | 1992-11-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004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4-21 |
| 发明(设计)人: | D·E·格林利;A·C-T·苏;B·C·兰格;J·S·查普曼;S·E·舍伯i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姆和哈斯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B4/14 | 分类号: | A23B4/14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大建 |
| 地址: | 美国宾***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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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家禽 屠宰 方法 | ||
1.一种家禽屠宰过程中控制微生物的方法,包括一个用水处理该家禽的步骤,其特征在于,在该步骤中还包括引入一个有效数量的一种溴化物和一种氧化剂来控制微生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该溴化物与该氧化剂反应在该水中就地产生一种活性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活性溴是HOBr。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氧化剂从以下这组物质中挑选:氯气、过氧化氢、次氯酸钠、过硫酸钠、高硼酸钠、过硫酸钾、高锰酸钠、高锰酸钾、二氧化氯、过乙酸、臭氧和叔丁基过氧化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溴化物和该氧化剂被引入一个冷却槽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溴化物和该氧化剂被引入一个热烫池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溴化物和该氧化剂以溴化物对氧化剂0.08比2.0的克分子比被引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克分子比为0.1比1.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家禽从包括鸡和火鸡的组中挑选。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水中就地产生一定数量的残余的溴,以使得在引入该溴化物和该氧化剂之后5分钟对该水进行测量时有百万分之0.1至20含量的残余的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残余的溴的含量为百万分之0.3至5。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溴化物是从KBr、NH4Br和NaBr中挑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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