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过悬浮培养再生棉花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2110276.3 | 申请日: | 1988-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11C | 公开(公告)日: | 1996-06-26 |
发明(设计)人: | 瑟福麦尔·斯瑞尼瓦萨·兰安;大卫·莫里斯·安德森;卡恩尼阿·雷亚塞卡兰;琼·威廉·格鲁拉;理查德·李·延奥斯基;理查德·洛恩·赫兹佩思 | 申请(专利权)人: | 泛多金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H4/00 | 分类号: | A01H4/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瑛 |
地址: | 美国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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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过 悬浮 培养 再生 棉花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棉花,特别是陆地棉(Gossypium hirsutum L.)品种的植株再生和转化。
近年来,属于不同分类群之植物的许多不同起源的组织都已经被作为离体组织培养物。也已确定了某些控制这类培养物生长和分化的因素。各类植物激素,和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协同起作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之间微妙的相互作用的确立,已经使得对细胞、组织和器官之间可能存在的某些相互关系有了某种程度的认识。然而资料并不完全。
已知有时可将植物细胞培养物无限期地维持在未分化增殖状态。然而,只是在最近才发现可用实验方法诱使组织、器官或整个植物体重分化。Skoog等人在Symp.Soc,Exp,Biol,11:18—130“Chemical regulation of growth and organ formation in plant tis-sues cultured in vitro”一文(列为本文的参考文献)中论证了细胞分裂素与生长素的相对比例可决定烟草木髓组织中器官发生的性质。愈伤组织培养物的再组织或再生包括枝条原基或胚的形成,二者最终均导致植物幼株在体外发育。
器官发生与胚发生的趋向仍取决于所涉及的品种和某些化学性和/或物理性触发因素的存在。
1902年,Haberlandt”Kulturversuche mit isoliertenpflanzenzellen”,Mat.K I.Ksia.Akad,Wiss.Wien 111:62(列为本文的参考文献)假定植物细胞具有产生整个植物的能力并预言总有一天可在细胞培养物中证实这一点。1965年,Reinert“Unter-suchu ngen uber die morphogenese an Gewebekulturen.:Ber.dt.Bot.Ges.71:,15,and Steward et al,”Growth and organized de-velopment of cultured cells/II.Organization in cultures grownfrom freely suspended cells”,Am.J.Bot.45:705—708各自分别进一步证实了离体体细胞胚发生的存在。这两篇文献均列为本文的参考文献。在用实验操纵体细胞胚发生时,据信培养基的两种成分,即生长素和氮源,起着关键性作用。
还证明了体细胞胚发生的过程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高浓度生长素存在下诱发形成具有胚发生能力的细胞;第二阶段,在无或低浓度生长素存在下胚细胞团块发育成胚。
诱导器官发生或胚发生可产生独特的愈伤组织结构。对若干植物品种的详细研究使得能够做出有关导致枝条,芽或胚发育的发育途径的某些概括。
应用组织培养技术使植物通过器官发生或胚发生而再生仍可能是形态发生方面的基础研究对商业化应用的最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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