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百日咳抗原的纯化无效
申请号: | 87100399.6 | 申请日: | 1987-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06C | 公开(公告)日: | 1995-04-19 |
发明(设计)人: | 安德鲁·鲁宾逊;劳伦斯·伊恩·艾恩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国公共卫生实验室服务局 |
主分类号: | A61K39/10 | 分类号: | A61K39/1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玉贞,曹恒兴 |
地址: | 英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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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百日咳 抗原 纯化 | ||
1、一种用百日咳博德特氏菌的液体培养基来共生产淋巴细胞增多促进因子(LPF),丝状血红细胞凝集素(FHA),以及至少一种菌毛凝集原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各步骤:
a)将培养物分成细胞部分和上清液部分,
b)在步骤(a)之后浓缩上清液部分至少于其原体积的50%,以形成减少了水份含量的浓缩含水上清液部分,
c)在步骤(b)之后分级分离浓缩的上清液部分以分离出含有LPF及FHA的部分,以及
d)从细胞部分分离出至少一种菌毛凝集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d)步骤中分离的菌毛凝集原包括凝集原2,3,4,5和6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d)步分离的菌毛凝集原至少包括凝集原2和3(Ag2+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分离的菌毛凝集原还包括凝集原4,5和6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a)的分离步骤,是在pH大于7.0时进行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进行a)的分离步骤的pH范围是7.5-9.0。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b)步骤中是将上清液浓缩为小于原体积的50%,较好是小于原体积的25%。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在c)步骤中含有LPF的部分是用胎球蛋白琼脂糖吸附而纯化,接着用氯化镁缓冲液洗脱。
9、一种疫苗组合物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步骤:
(1)通过在权利要求1至4中任何一个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方法生产(ⅰ)淋巴细胞增多促进因子(LPF),(ⅱ)丝状血红细胞凝集素(FHA)以及(ⅲ)至少一种菌毛凝集原,以及
(2)将上述产物(ⅰ),(ⅱ)和(ⅲ)混合以形成一种疫苗组合物,而且其中在混合之前或之后脱去该LPF、FHA和至少一种菌毛凝集原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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