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开收伞机构及汽车遮阳伞有效
| 申请号: | 202223121643.0 | 申请日: | 2022-11-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88321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11 |
| 发明(设计)人: | 宋治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明和实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5B25/14 | 分类号: | A45B25/14;A45B25/06;B60J11/04 |
| 代理公司: | 厦门纳益维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73 | 代理人: | 黄华 |
| 地址: | 361000 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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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开收伞 机构 汽车 遮阳伞 | ||
1.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棒,所述中棒中空,所述中棒的内腔顶端设有定滑轮;
上巢,所述上巢固定于所述中棒的顶端;
下巢,所述下巢滑动套设于所述中棒上;
伞柄,所述伞柄连接所述中棒的底端,所述伞柄设有伸入所述中棒中的电驱丝杆及丝杆螺母;
拉绳,所述拉绳的一端连接所述下巢,另一端穿过所述定滑轮后连接所述丝杆螺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固定塞,所述固定塞固定于所述中棒的内腔顶端,所述定滑轮铰接于所述固定塞中;
所述固定塞在对应于所述定滑轮的位置设有供拉绳穿出的第一缺口,所述中棒的顶端设有对应的第二缺口。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塞插设于所述中棒的内腔顶端,所述固定塞及所述中棒的顶端均设有一销孔,一销钉分别穿过各销孔同轴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销钉与所述定滑轮的边缘的距离小于所述拉绳的直径;所述固定塞设有位于所述第二缺口中的限位座,所述限位座设有限制所述拉绳左右偏摆的限位槽;所述固定塞在对称于所述限位座的另一侧设有穿绳孔。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限位座的底部抵接于所述第二缺口的底部时,所述限位座的销孔与所述中棒的销孔同轴。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上巢套设于所述中棒的顶端,所述上巢具有一销孔,所述销钉分别穿过各销孔同轴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下巢的外表面设有卡绳槽,所述拉绳穿过所述下巢后翻折卡接在所述卡绳槽中。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丝杆螺母包括螺母本体、壳套及弹性块;所述螺母本体旋接于所述电驱丝杆;所述壳套连接所述拉绳,所述壳套适配于所述中棒的内腔并套设所述螺母本体,所述壳套的周面上设有一径向缺口;所述弹性块插设在所述径向缺口中。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螺母本体设有至少一个防转槽,所述壳套的内腔中设有对应于所述防转槽的防转销。
10.汽车遮阳伞,其特征在于:应用有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电动开收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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