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2223108710.5 | 申请日: | 2022-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8651489U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1 |
发明(设计)人: | 胡四周;鲁永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A47J37/1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宋天丹;刘奕晴 |
地址: | 312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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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 炸锅 | ||
1.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包括工作腔室(22)以及能够一起被放置在所述工作腔室(22)中的内锅(21)和煎烤盘(30),
其中,所述煎烤盘(30)包括底面(302)和包围所述底面(302)的侧壁(301),所述侧壁(301)上形成有从所述侧壁(301)朝向所述煎烤盘(30)的内部突出的支撑肋(305),所述支撑肋(305)能够支撑所述内锅(21)的底部(21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位于所述工作腔室(22)下方的底座(40),所述煎烤盘(30)能够被放置在所述底座(40)上,所述底座(40)上设置有用于对所述煎烤盘(30)进行加热的第二加热装置(1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锅(21)的底部(211)形成有多个通孔(218),所述多个通孔(218)与所述煎烤盘(30)相对,并且
所述内锅(21)的所述底部(211)与所述煎烤盘(30)的所述底面(302)和所述侧壁(301)之间存在间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肋(305)在所述煎烤盘(30)的高度方向上突出超过所述侧壁(301)的上边沿(30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壁(301)包括在与所述煎烤盘(30)的高度方向垂直的第一方向上彼此相对的第一侧壁(311)和第二侧壁(312),当所述煎烤盘(30)被放置在所述工作腔室(22)中时,所述第一侧壁(311)位于所述工作腔室(22)的开口侧,
其中,所述支撑肋(305)形成在所述第二侧壁(312)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侧壁(312)处形成彼此间隔开的至少两个所述支撑肋(305)。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壁(301)包括在与所述煎烤盘(30)的高度方向垂直的第一方向上彼此相对的第一侧壁(311)和第二侧壁(312)以及与所述高度方向和所述第一方向正交的第二方向上彼此相对的第三侧壁(313)和第四侧壁(314),当所述煎烤盘(30)被放置在所述工作腔室(22)中时,所述第一侧壁(311)位于所述工作腔室(22)的开口侧,
其中,所述第三侧壁(313)和所述第四侧壁(314)上分别形成有所述支撑肋(305)。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侧壁(313)和所述第四侧壁(314)上分别形成有至少一个所述支撑肋(30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肋(305)包括形成在所述侧壁(301)上的第一侧部、形成在所述底面(302)上的底侧、与所述第一侧部相对的第二侧部、以及与所述底侧相对的顶侧,其中,所述顶侧与所述第二侧部之间形成导向圆角(351)。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40)包括前台面(42),并且所述空气炸锅还包括与所述内锅(21)相连的前面板(23),当所述内锅(21)被放置在所述工作腔室(22)中时,所述前面板(23)封闭所述工作腔室(22)的开口,
其中,所述前面板(23)的面板底部(231)相对于所述内锅(21)的底部(211)向下突出,并且当所述内锅(21)被放置在所述工作腔室(22)中时,所述面板底部(231)被支撑在所述底座(40)的所述前台面(4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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