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和风味红衣花生米在审
| 申请号: | 202210462117.6 | 申请日: | 2022-04-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8474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5 |
| 发明(设计)人: | 孙玉鼎;贾利蓉;黄潇漪 | 申请(专利权)人: | 乳山市金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巨仁坚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25/00 | 分类号: | A23L25/00;A23L27/10;A23B9/26;B65B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黄燕 |
| 地址: | 2645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延长 货架 风味 红衣 花生米 生产 方法 | ||
1.一种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将调味液与花生米混合均匀,进行烘烤、冷却后包装,其中,所述调味液是将香辛料、盐和水进行混合熬制获得的,所述香辛料包括姜黄、茴香或花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香辛料、所述盐、所述水和所述调味液的质量比为1-2:2:43-45:40;
优选地,所述混合熬制包括先将所述香辛料、所述盐和所述水的混合物大火煮沸后文火熬制25-30min;
优选地,所述香辛料为姜黄;
优选地,所述香辛料均为粉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调味液与所述花生米的质量比为0.8-1.2:1;
优选地,所述调味液与所述花生米的质量比为1: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调味液与所述花生米混合包括:将所述调味液喷淋到所述花生米上,接着将喷淋后的所述花生米静置、匀湿3-24h;
优选地,将喷淋后的所述花生米静置、匀湿6-9h。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所述调味液与所述花生米混合之前,还包括挑选颗粒饱满、无霉变的带种皮的花生米,并去除杂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烘烤包括于190-210℃下烘烤60-90min;
优选地,所述烘烤包括于190-210℃下烘烤75-80min;
优选地,所述烘烤包括于195-205℃下烘烤77-79min。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包括于10-12min内降温至26℃-3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装包括采用铝箔袋进行直接封口包装。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冷却后,在所述包装之前,还包括将掉种皮粒、破碎粒、色差明显粒和异物挑出。
10.一种风味红衣花生米,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其采用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延长货架期的风味红衣花生米生产方法生产获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乳山市金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巨仁坚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乳山市金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巨仁坚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462117.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