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过山车轨道及游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123435212.7 | 申请日: | 2021-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7067636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29 |
发明(设计)人: | 孙亚伟;王飞;黄羽;张金利;丛敏行;胡芳;任英举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G21/06 | 分类号: | A63G21/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7 | 代理人: | 王迎;袁文婷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阳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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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过山车 轨道 游艺 设备 | ||
1.一种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包括站台轨道、至少一个提升轨道、至少一个制动轨道,以及至少一个连接轨道;其中,
所述站台轨道、所述提升轨道、所述制动轨道通过所述连接轨道形成环形闭合轨道;并且,
在所述过山车轨道上运行有至少两辆列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接轨道包括环形轨道、波浪轨道或者倾斜轨道。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所述提升轨道包括第一级提升轨道和第二级提升轨道;
所述制动轨道包括位于所述第二级提升轨道之前的提升前制动轨道和位于所述站台轨道后方的站台制动轨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在初始状态下,当所述过山车轨道上设置有两辆列车时,所述两辆列车分别停靠在所述站台轨道和所述站台制动轨道上。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所述两辆列车包括第一列车和第二列车;其中,
当所述第一列车运行至所述第一级提升轨道的制高点时,所述第二列车自所述站台制动轨道运行至所述站台轨道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所述站台轨道包括下站台轨道和上站台轨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站台轨道、所述提升轨道、所述制动轨道和所述连接轨道的下方分别设置有对应高度的轨道支座。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级提升轨道和所述第二级提升轨道之间的距离,不大于所述列车通过所述第一级提升轨道后的最大滑行距离。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过山车轨道,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列车上设置有刹车系统,所述刹车系统用于当所述列车的车速超过预设阈值时进行刹车控制。
10.一种游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过山车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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