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提高取货便利性的自动售货机有效
申请号: | 202122977993.6 | 申请日: | 2021-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628689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发明(设计)人: | 王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芝麻开门自助购物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16 | 分类号: | G07F11/16 |
代理公司: | 苏州佳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42 | 代理人: | 罗宏伟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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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高 便利 自动 售货 | ||
1.一种提高取货便利性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售货机主体(1),所述售货机主体(1)内部一侧设置有升降杆(3),所述升降杆(3)表面设置有升降载货板(5),所述售货机主体(1)内部下端与升降载货板(5)对应位置设置有推送组件(4);所述推送组件(4)包括电动伸缩杆(42)和推板(43),其中,所述售货机主体(1)内表面且位于升降杆(3)两侧设置有电动伸缩杆(42),所述电动伸缩杆(42)靠近升降杆(3)一侧设置有推板(4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取货便利性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售货机主体(1)与推板(43)之间且位于电动伸缩杆(42)两侧设置有连接杆(41),所述连接杆(41)设置为伸缩式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取货便利性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载货板(5)上端且位于推板(43)互相远离一侧均设置有侧挡板(4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取货便利性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售货机主体(1)下端设置有出货组件(2),所述出货组件(2)包括挡门(21)和取货槽(25),其中,所述售货机主体(1)内部设置有取货槽(25),所述取货槽(25)内部设置有挡门(2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提高取货便利性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货组件(2)还包括滑块(22)和滑轨(26),其中,所述挡门(21)两侧下端均设置有滑块(22),所述售货机主体(1)内部与滑块(22)对应位置设置有滑轨(26)。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提高取货便利性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货组件(2)还包括加重块(23)和加重槽(24),其中,所述挡门(21)底部设置有加重块(23),所述售货机主体(1)内部与加重块(23)对应位置设置有加重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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