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市政道路明挖法施工用基坑支护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122620654.2 | 申请日: | 2021-10-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16475062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10 |
| 发明(设计)人: | 黄少云;冯东东;王生涛;赵亮;王星辉;杨庆;邵李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 地址: | 230031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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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市政道路 明挖法 施工 基坑 支护 结构 | ||
1.一种市政道路明挖法施工用基坑支护结构,包括钢板桩(1),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桩(1)共设置有多组,且呈横向分布紧密贴合设置,所述钢板桩(1)的正面设置有多组自上至下间隔相同的加强板(2),所述加强板(2)的正面开设有多组与钢板桩(1)位置相对应的螺纹孔(201),所述螺纹孔(201)的内部设置有装配螺栓(3),所述钢板桩(1)的正面且位于两个相邻的所述加强板(2)之间设置有泄水管(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明挖法施工用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孔(201)与装配螺栓(3)之间的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明挖法施工用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板桩(1)的左侧设置有沿着钢板桩(1)高度方向设置的凸块(101),所述钢板桩(1)的右侧且相对应凸块(101)的位置处向内开设有插接槽(102),所述钢板桩(1)的正面且相对应螺纹孔(201)的位置处设置有锁紧螺母(103),所述钢板桩(1)的正面且相对应泄水管(4)的位置处开设有螺纹槽孔(104),所述钢板桩(1)的底部设置有插地锥板(10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明挖法施工用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块(101)的外部结构大小与插接槽(102)的内部结构大小相对应设置,每相邻的两个所述钢板桩(1)之间为插拔结构设计。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明挖法施工用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螺母(103)与钢板桩(1)之间的连接方式为焊接,所述锁紧螺母(103)与装配螺栓(3)之间的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明挖法施工用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纹槽孔(104)与泄水管(4)之间为可拆卸结构设计,且两者之间的连接方式为螺纹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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