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超前支护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122117306.3 | 申请日: | 2021-09-0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718875U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宇;张立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能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
| 主分类号: | E21D23/00 | 分类号: | E21D23/00;E21D2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耿蕾 |
| 地址: | 017219 内蒙古自治区鄂***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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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超前 支护 系统 | ||
1.一种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垛式支架组(1)和多个超前支架组(2),所述垛式支架组(1)的重量小于所述超前支架组(2)的重量;
首个所述超前支架组(2)与所述垛式支架组(1)之间通过第一伸缩油缸(3)刚性连接,所述第一伸缩油缸(3)一端与所述超前支架组(2)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垛式支架组(1)固定连接;
相邻的所述超前支架组(2)之间柔性连接,相邻的所述超前支架组(2)之间设有第二伸缩油缸(4),所述第二伸缩油缸(4)一端与其中一个所述超前支架组(2)通过柔性机构连接,另一端与另一个所述超前支架组(2)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机构为链条(5),所述链条(5)的一端与前一所述超前支架组(2)固定连接,另一端与后一所述超前支架组(2)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在所述第二伸缩油缸(4)与所述链条(5)之间的弧形板(6),所述弧形板(6)的开口朝向所述第二伸缩油缸(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每组所述超前支架组(2)包括两个并排设置的超前支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前支架包括底座,所述底座设有滑靴机构(21),所述滑靴机构(21)的前端和后端均设有沿纵向上翘的第一上翘部(2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前支架还包括设置在侧面的防护挡板(23),所述底座上设有安装座,所述防护挡板(23)与安装座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挡板(23)至少包括第一板体和第二板体,所述第一板体的下端与所述安装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板体的上端与所述第二板体的下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板体和所述第二板体连接并覆盖所述超前支架的侧面。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沿宽度方向延伸设置加强部(24),所述加强部(24)设置在所述超前支架的内侧,两个所述加强部(24)之间形成行走通道(26)。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超前支架之间通过第三伸缩油缸(25)连接用于调节所述行走通道(26)的宽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超前支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垛式支架组(1)的前端设置有第二上翘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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