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2121703268.3 | 申请日: | 2021-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5248058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21 |
发明(设计)人: | 沈淑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聊城上略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90 | 分类号: | B65G47/90;B65G47/52;B65G15/22 |
代理公司: | 天津创信方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2247 | 代理人: | 段小丽 |
地址: | 252000 山东省聊城市聊***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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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能源 汽车 电池 回收 转运 机构 | ||
1.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包括固定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板(1)下表面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撑腿(2),所述固定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龙门架(3),所述龙门架(3)左右两侧面的中部均固定连接有驱动电机(4),所述驱动电机(4)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旋转轴(5),所述旋转轴(5)的内侧面固定连接有旋转竖板(6),所述旋转竖板(6)的外侧面固定连接有电动推杆(7),所述电动推杆(7)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推动柱(8),所述推动柱(8)的内侧转动连接有滑动架(9),所述滑动架(9)的内侧转动连接有推动杆(10),所述推动杆(10)的外侧转动连接有移动架(11),所述移动架(11)的外侧分别转动连接有第一移动杆(12)和第二移动杆(13),所述第一移动杆(12)的底部转动连接有第一连接架(14),所述第一连接架(14)的内侧面固定连接有移动板(15),所述移动板(15)的外侧面固定连接有稳定圆柱(16),所述移动板(15)的内侧面固定连接有夹持弹簧柱(17),所述夹持弹簧柱(17)的内侧面固定连接有夹持板(18),所述第二移动杆(13)的底部转动连接有第二连接架(19),所述第二连接架(19)的底部转动连接有辅助夹持杆(20),所述辅助夹持杆(20)的中部转动连接有L形固定架(21),所述L形固定架(21)的内侧转动连接有辅助夹板(22),所述固定底板(1)的内侧面固定连接有第一传送带(23),所述第一传送带(23)的左侧面固定连接有旋转电机(24),所述固定底板(1)的后侧设置有稳定支撑腿(25),所述稳定支撑腿(25)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二传送带(26),所述第二传送带(26)的左侧面固定连接有转动电机(2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底板(1)和龙门架(3)的材质均为铸铁,固定底板(1)和龙门架(3)的外表面均匀涂刷有防锈涂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竖板(6)的内侧面开设有稳定滑槽,滑动架(9)和移动架(11)的外侧面均固定连接有稳定滑块,稳定滑槽与稳定滑块滑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板(18)的内侧面设置有防滑层,防滑层的外表面均匀设置有防滑纹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竖板(6)的外侧面均开设有长条形通孔,长条形通孔的长度为四百毫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转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夹持杆(20)的数量为八组,八组辅助夹持杆(20)的长度均为三百五十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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