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590638.7 | 申请日: | 2021-07-1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05646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7 |
| 发明(设计)人: | 郭炫谟;魏添龙;陈荣裕;范其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澳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5F15/622 | 分类号: | E05F15/622 |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铭洋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6 | 代理人: | 苏家维 |
| 地址: | 5284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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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减少 固定 长度 汽车 撑杆 | ||
1.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其特征在于,包括:
套管(10),其包括第一容置管(11)以及设置在所述第一容置管(11)外侧壁上且与所述第一容置管(11)相连通的第二容置管(12),所述第一容置管(11)内转动设置有蜗轮(21),所述第一容置管(11)的一端与汽车后尾箱转动连接;
电机(30),设置在所述第二容置管(12)内且通过蜗杆(22)与所述蜗轮(21)啮合;
螺杆(40),其一端与所述蜗轮(21)同轴连接;
导管(50),套设于所述螺杆(40)上且与所述螺杆(40)螺纹连接,其背向所述套管(10)的一端与汽车尾门转动连接;
导向管(60),套设于所述导管(50)上且通过导向结构与所述导管(50)连接,所述导向管(60)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容置管(11)的另一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结构设置为导向槽(71)和导向块(72),导向槽(71)和导向块(72)中的一个设置在所述导管(50)的外侧壁上,导向槽(71)和导向块(72)中的另一个设置在所述导向管(60)的内侧壁上,导向块(72)伸入至所述导向槽(71)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管(11)的一端通过第一球窝(81)转动安装于汽车后尾箱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管(50)背向所述套管(10)的一端通过第二球窝(82)转动安装于汽车尾门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蜗轮(21)通过轴承转动设置于所述第一容置管(11)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套设于所述导向管(60)上外管(90),所述外管(90)的一端与所述第一容置管(11)的一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减少固定长度的汽车尾门撑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容置管(12)上设置有可供控制装置与所述电机(30)连接的穿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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