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索道评估用视频采集和定位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513712.5 | 申请日: | 2021-07-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87564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6 |
| 发明(设计)人: | 唐水亮;胡林强;王辉;桂玉宝;卢方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年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D47/08 | 分类号: | B64D47/08;B08B1/00 |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神州众达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51 | 代理人: | 周松强 |
| 地址: | 315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索道 评估 视频 采集 定位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索道评估用视频采集和定位装置,涉及到视频采集领域,包括无人机、摄像机和GPS定位仪,无人机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箱体,摄像机和GPS定位仪均固定设置在箱体的内部,箱体的前侧开设有与摄像机拍摄端对齐的圆口,圆口的内部固定设置有透明玻璃,箱体的前侧下方通过第一轴承转动连接有第一转杆,第一转杆的杆壁固定连接有清洁杆,清洁杆的后侧固定连接有多个均匀分布的刷毛,箱体的下方设置有驱动机构,驱动机构中的齿轮与第一转杆前端固定连接并带动第一转杆正反往复摆动,箱体的前侧上方设置有固定机构。本实用新型能够通过无人机飞行借助风力对透明玻璃进行清洁,便于摄像机对索道进行拍摄,便于人们使用。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视频采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索道评估用视频采集和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索道,又称吊车、缆车、流笼(缆车又可以指缆索铁路),是交通工具的一种,通常在崎岖的山坡上运载乘客或货物上下山,索道是利用悬挂在半空中的钢索,承托及牵引客车或货车,除了车站外,一般在中途每隔一段距离建造承托钢索的支架,部分的索道采用吊挂在钢索之下的吊车;亦有索道是没有吊车的,乘客坐在开放在半空的吊椅,使用吊椅的索道在滑雪区最为常见。
索道在长期使用后,需要对索道进行评估,从而确保人们通过索道的通行安全性,目前,一般通过在无人机上安装摄像头,通过无人机和摄像头对索道进行拍摄,人们通过拍摄的画面对索道进行评估,同时安装GPS定位仪,能够对无人机的飞行进行定位,但是,使用无人机和摄像头在对索道拍摄的过程中,摄像头的拍摄端在飞行时容易沾染较多的灰尘和污垢,从而影响拍摄画面清晰度,影响人们的评估。
因此,发明一种索道评估用视频采集和定位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很有必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索道评估用视频采集和定位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索道评估用视频采集和定位装置,包括无人机、摄像机和GPS定位仪,所述无人机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箱体,所述摄像机和GPS定位仪均固定设置在箱体的内部,所述箱体的前侧开设有与摄像机拍摄端对齐的圆口,所述圆口的内部固定设置有透明玻璃,所述箱体的前侧下方通过第一轴承转动连接有第一转杆,所述第一转杆的杆壁固定连接有清洁杆,所述清洁杆的后侧固定连接有多个均匀分布的刷毛,所述箱体的下方设置有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中的齿轮与第一转杆前端固定连接并带动第一转杆正反往复摆动,所述箱体的前侧上方设置有固定机构。
优选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叶轮、凸轮、齿条杆及齿轮,所述箱体的前侧下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前侧通过第二轴承转动连接有第二转杆,所述叶轮与第二转杆的前端固定连接,所述凸轮与第二转杆的杆壁固定插接,所述齿条杆设置在齿轮的一侧并与齿轮啮合,所述凸轮的后侧开设有环形滑槽,所述环形滑槽的轮廓与凸轮相同,所述环形滑槽的内部滑动设置有推杆,所述推杆的后端与齿条杆的前侧下端固定连接,所述齿条杆的杆壁滑动设置有U形导向板,所述U形导向板与箱体的前侧下端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两个卡块、两组弹性组件、U形杆、固定板及电动伸缩杆,所述箱体的前侧上方中部开设有两个左右对称分布的方口,两个所述卡块分别滑动设置在两个方口的内部,且两个卡块相反的两侧前端均为倾斜设置,所述固定板固定设置在箱体的内部中部,所述固定板的前侧与电动伸缩杆固定连接,所述电动伸缩杆的前端与U形杆的底杆固定连接,所述U形杆的开口两端分别通过两组弹性组件与两个卡块连接。
优选的,两组所述弹性组件包括两个圆杆和两个弹簧,两个所述圆杆的前端分别与两个卡块固定连接,所述U形杆的前侧两端均开设有圆槽并与两个圆杆滑动连接,两个所述弹簧分别与两个弹簧活动套接,所述弹簧的前后两端分别与卡块及U形杆固定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大年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大年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2151371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