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盾构轨道的可拆除小车有效
| 申请号: | 202121395777.4 | 申请日: | 2021-06-23 |
| 公开(公告)号: | CN21536994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31 |
| 发明(设计)人: | 谢小飞;钱金成;张大伟;张伟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建三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21F17/00 | 分类号: | E21F17/00;E21F17/18;E21F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傅海鹏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汉市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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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盾构 轨道 拆除 小车 | ||
1.一种用于盾构轨道的可拆除小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运输装置、吊装装置和电力控制装置;
所述运输装置包括电瓶车机头(1)和平板车(2),所述平板车(2)通过连接在电瓶车机头(1)的尾部;
所述吊装装置包括基座(3)、框架(4)、电动葫芦(5)、运行轨道(6)和限位块(7),所述基座(3)在平板车(2)上焊接固定,所述框架(4)插入基座(3)内部构成整体结构,为电动葫芦(5)沿运行轨道(6)的左右移动提供支撑,所述运行轨道(6)固定在框架(4)上,所述运行轨道(6)的左右两端设置有限位块(7),对电动葫芦(5)的左右移动进行限位;
所述电力控制装置包括供电转接头(8)和无线遥控器(9),所述供电转接头(8)可以提供380V交流动力电,所述无线遥控器(9)可以控制电动葫芦(5)沿运行轨道(6)左右移动,以及吊钩的升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盾构轨道的可拆除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3)为中空的圆钢管或者矩形钢管,底部与平板车(2)焊接固定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盾构轨道的可拆除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4)是采用圆钢管或者方钢管焊接而成的龙门结构,下端竖杆的结构形式与基座(3)保持一致,且外径尺寸小于基座(3)的内径2-3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盾构轨道的可拆除小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转接头(8)内部集成有逆变器,能够将电瓶车的直流电转换为380V交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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