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绳牵收回的随车交通三角警示牌有效
申请号: | 202120085758.5 | 申请日: | 2021-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424060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21 |
发明(设计)人: | 朱渊涛;朱先智麟;蒋光菊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渊涛;朱先智麟;蒋光菊 |
主分类号: | B60Q7/00 | 分类号: | B60Q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0021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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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绳牵 收回 交通 三角 警示牌 | ||
1.一种可绳牵收回的随车交通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车架(1)、第二车架(2)、警示板装置、刹车装置(10)、绞绳联动装置(13)和绞绳(14);第一车架(1)和第二车架(2)均为长方形金属板,第二车架(2)垂直于第一车架(1),第二车架(2)的上表面的中部固定于第一车架(1)左半部的下表面;第二车架(2)的两端的下表面安装有滚轮(5);第一车架(1)的右端的下表面安装有万向轮(11);警示板装置固定安装于第一车架(1)上表面的中部;刹车装置(10)和绞绳联动装置(13)先后固定安装于第一车架(1)右半部的上表面;绞绳(14)从绞绳联动装置(13)中穿过并与刹车装置(10)顶部安装的刹车插销(12)固定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绳牵收回的随车交通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警示板装置包括固定安装于第一车架(1)上表面的中部的警示板支撑筒(6)、固定于警示板支撑筒(6)内的警示板固定轴(7)以及固定安装于警示板固定轴(7)顶部的三角警示板(8);警示板支撑筒(6)的筒壁和警示板固定轴(7)的轴体上均开设有通孔,通孔内安装有用于固定警示板固定轴(7)的固定插销(9)。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绳牵收回的随车交通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刹车装置(10)包括刹车筒(15)、弹簧(16)、刹车滑块(17)、刹车杆(18)以及刹车块(19);刹车筒(15)固定安装于第一车架(1)的上表面;刹车滑块(17)安装于刹车筒(15)内部;刹车杆(18)固定于刹车滑块(17)的下表面,刹车杆(18)的下半部穿过刹车筒(15)的底面以及第一车架(1);刹车块(19)固定安装于刹车杆(18)底部;刹车滑块(17)的下表面以及刹车筒(15)的底面之间的刹车杆(18)的外围套有弹簧(16)。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绳牵收回的随车交通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刹车筒(15)的筒壁以及刹车滑块(17)上开设有通孔,通孔内安装有用于固定刹车滑块(17)的刹车插销(12),刹车插销(12)的右端与绞绳(14)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绳牵收回的随车交通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绞绳联动装置(13)为L形金属板,上半部开设有用于容纳绞绳(14)的通孔。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绳牵收回的随车交通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第一车架(1)的左端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闪光警示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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