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碰撞后车辆控制方法、车辆控制模块及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2111512276.4 | 申请日: | 2021-12-0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52145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7 |
| 发明(设计)人: | 刘植元;刘新波;刘广浩;侯旭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R21/0136 | 分类号: | B60R21/0136;B60R16/023 |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詹建新 |
| 地址: | 510030 广东省广州市越***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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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碰撞 车辆 控制 方法 模块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碰撞后车辆控制方法、车辆控制模块及车辆。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在确认车辆被碰撞并已点爆气囊时,气囊控制器生成气囊点爆信号;气囊控制器将气囊点爆信号发送给车辆模式管理控制器以及所有碰撞实时触发模块,以令各碰撞实时触发模块根据气囊点爆信号触发对应的预设实时功能操作;车辆模式管理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气囊点爆信号生成碰撞模式状态信号,并将碰撞模式状态信号广播至所有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以令各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在接收到碰撞模式状态信号时触发对应的预设非实时功能操作。本发明少了碰撞后对交通参与者造成的次生伤害,也减少了碰撞造成的财产损失。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碰撞后车辆控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碰撞后车辆控制方法、车辆控制模块及车辆。
背景技术
车辆发生碰撞时会对交通参与者和财产造成危害,但目前的被动安全系统等可以通过安全气囊、约束装置等措施,着力解决了碰撞发生时刻的安全问题;但对碰撞后车辆安全,减少次生伤害的发生方面关注较少。比如,现有技术中存在碰撞后将与电控车安全相关的车辆参数进行显示,以对驾驶人员进行报警,对维修人员提供数据参考的技术方案,但该方案只能提供一个数据参考,事实上并不能对碰撞发生之后的安全进行维护,无法快速消除事后后果,因此依旧可能会在碰撞后发生新的事故,进而导致次生伤害产生。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碰撞后车辆控制方法、车辆控制模块及车辆,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对碰撞后车辆安全关注度差等问题。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碰撞后车辆控制方法,包括:
在确认车辆被碰撞并已点爆气囊时,所述气囊控制器生成气囊点爆信号;
所述气囊控制器将所述气囊点爆信号发送给所述车辆模式管理控制器以及所有所述碰撞实时触发模块,以令各所述碰撞实时触发模块根据所述气囊点爆信号触发对应的预设实时功能操作;
所述车辆模式管理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所述气囊点爆信号生成碰撞模式状态信号,并将所述碰撞模式状态信号广播至所有所述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以令各所述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在接收到所述碰撞模式状态信号时触发对应的预设非实时功能操作。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控制模块,所述车辆控制模块包括连接车辆上所有预设的碰撞实时触发模块的气囊控制器,以及连接所述气囊控制器以及车辆上所有预设的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的车辆模式管理控制器;所述车辆控制模块用于执行所述的碰撞后车辆控制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车辆,包括至少一个碰撞实时触发模块、至少一个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以及所述的车辆控制模块。
本发明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碰撞后车辆控制方法中,在确认车辆被碰撞并已点爆气囊时,气囊控制器生成气囊点爆信号;所述气囊控制器将所述气囊点爆信号发送给车辆模式管理控制器以及所有碰撞实时触发模块,以令各所述碰撞实时触发模块根据所述气囊点爆信号触发对应的预设实时功能操作;车辆模式管理控制器根据接收到的所述气囊点爆信号生成碰撞模式状态信号,并将所述碰撞模式状态信号广播至所有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以令各所述碰撞非实时触发模块在接收到所述碰撞模式状态信号时触发对应的预设非实时功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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