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保障氙准分子消毒器械安全有效运行的技术管理方案有效
| 申请号: | 202111366283.8 | 申请日: | 2021-11-09 |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7240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26 |
| 发明(设计)人: | 李思思;王慧格;高艺歌;何娟;韩思远;柳桃;李大治;祝贺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州圣华药物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L2/10 | 分类号: | A61L2/10;A61L2/08;A61L2/24;A61L2/14;A61L9/20;A61L9/18;A61L9/22;B01D53/00;G01N30/02;G01N21/33;G01N3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450044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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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保障 分子 消毒 器械 安全 有效 运行 技术管理 方案 | ||
1.保障氙准分子消毒器械安全有效运行的技术管理方案,其特征是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点亮和关闭的数字控制电路的最小脉冲宽度和脉冲间隔时间应≤1s,脉冲灯管预设启动和关闭时间与示波器读取时间误差≤0.3毫秒;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点亮和关闭的定时功能在1min~∞无限时间之间的任意设置;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循环点亮、关闭时间控制在1s~∞无限时间之间的任意设置;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点亮与关闭的执行程序中,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点亮与关闭的组合次数应≥1;对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瞬时点燃的辐射强度进行测量,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瞬时点燃的辐射强度≥18mw/cm2,5次读数的相对标准偏差RSD≤2.5%;对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活性氧输出量采用碘量法进行检测,以空气为气源,一支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最大活性氧产生量应≥400mg/h,5支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最大活性氧产生量的相对标准偏差RSD≤5%;对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活性氧中氮氧化合物采用HPLC-UV法检测,以空气为气源,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产生的活性氧中的氮氧化合物的检出量不得大于最大活性氧检出量的0.5%;采用氙准分子光源的消毒器械的活性氧输出量的稳定性评价标准采用曲线相似因子f2作为评价指标进行评价,f2≥90;所述采用氙准分子光源的消毒器械输出的负离子中的负小离子的生成量≥1000个/cm2;所述采用氙准分子光源的消毒器械每产生1000mg活性氧的功耗≤100W·h;所述采用氙准分子光源的消毒器械在120min内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杀灭率≥99.9%的活性氧浓度≤11mg/m3;所述采用氙准分子光源的消毒器械在120min内对自然菌杀灭率≥90.0%的活性氧浓度≤11mg/m3;所述采用氙准分子光源的消毒器械在240min内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杀灭率≥99.0%的活性氧浓度≤0.16mg/m3;在240min内对自然菌杀灭率≥90.0%的活性氧浓度≤0.16mg/m3;采用香烟烟雾VOC消除法评价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的VOC清除能力,要求在0.06m3~0.1m3的密闭容器内,所述氙准分子光源灯管对香烟烟雾VOC的消除能力是未采用氙准分子光源灯管干预的香烟烟雾VOC自身消除能力的1.6倍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障氙准分子消毒器械安全有效运行的技术管理方案,其特征是将氙准分子光源灯管和紫外线辐射强度测定仪的探头均置于一个密封舱内,所述灯管和所述探头为垂直角度,所述探头置于所述灯管的中间位置,所述探头的光学检测面与所述灯管平行,距离在2mm~8mm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障氙准分子消毒器械安全有效运行的技术管理方案,其特征是对氙准分子光源灯管激发的活性氧检测的活性氧气体检测装置和对氙准分子光源灯管激发的活性氧中氮氧化合物检测的氮氧化合物气体检测装置均采用集中传输式氙准分子光源活性氧采集装置,所述装置选择的气泵为隔膜气泵,所述气泵的流量在35L~50L/min之间,进行活性氧测量时,采样时间为15s,进行氮氧化合物测量时,采样时间为1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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