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抬头显示玻璃及其抬头显示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1230958.6 | 申请日: | 2021-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4035322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1 |
发明(设计)人: | 曹晖;陈国富;卢国水;林高强;何立山;福原康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2B1/10;C03C27/12;C03C17/34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强 |
地址: | 350301 福建省福***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抬头 显示 玻璃 及其 系统 | ||
1.一种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包括夹层玻璃,所述夹层玻璃包括相背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所述第二表面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
所述显示区设有第一纳米膜,所述第一纳米膜包括自所述第二表面向外依次层叠设置的至少一个第一高折射率层和至少一个第一低折射率层,所述第一高折射率层的折射率为1.9~2.7,所述第一低折射率层的折射率为1.3~1.8;
所述显示区对55°~75°入射的P偏振光的反射率大于或等于10%,所述非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小于所述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与所述非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的差值大于或等于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为10%~30%,所述非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为1%~15%。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显示区对55°~75°入射的P偏振光的反射率小于所述显示区对55°~75°入射的P偏振光的反射率。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还包括过渡区,所述过渡区位于所述显示区和所述非显示区之间;所述过渡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大于非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且小于显示区对0°~10°入射的可见光的反射率。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显示区为裸露的夹层玻璃。
7.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显示区设有第二纳米膜,所述第二纳米膜包括自所述第二表面向外依次设置的至少一个第二高折射率层和至少一个第二低折射率层,所述第二高折射率层的折射率为1.9~2.7,所述第二低折射率层的折射率为1.3~1.8;所述第二纳米膜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纳米膜的厚度。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高折射率层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高折射率层的厚度。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低折射率层的厚度小于所述第一低折射率层的厚度。
10.如权利要求7-9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低折射率层包括至少两个第一低折射率子层,所述第二低折射率层包括至少两个第二低折射率子层,所述第一低折射率层中最远离所述夹层玻璃的第一低折射率子层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低折射率层中最远离所述夹层玻璃的第二低折射率子层的厚度。
11.如权利要求7-10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高折射率层包括至少两个第一高折射率子层,所述第二高折射率层包括至少两个第二高折射率子层,所述第一高折射率层中最靠近所述夹层玻璃的第一高折射率子层的厚度大于所述第二高折射率层中最靠近所述夹层玻璃的第二高折射率子层的厚度。
12.如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和所述非显示区的颜色的Lab值中:a值小于或等于2,b值小于或等于2。
13.如权利要求1-12任一项所述的抬头显示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区的颜色的a值与所述非显示区的颜色的a值的差值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2;所述显示区的颜色的b值与所述非显示区的颜色的b值的差值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230958.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