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采用等静压焙烧废品生产等静压石墨制品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094387.8 | 申请日: | 2021-09-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912397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1 |
发明(设计)人: | 刘伟凯;张培模;袁晓辉;张培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35/532 | 分类号: | C04B35/532;C04B35/622;C04B35/626 |
代理公司: | 太原荣信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19 | 代理人: | 杨凯;连慧敏 |
地址: | 037002 ***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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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采用 静压 焙烧 废品 生产 石墨制品 方法 | ||
1.一种采用等静压焙烧废品生产等静压石墨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准备焙烧废品和改质沥青;
S2、将焙烧废品磨粉,得到焙烧碎粉料;
S3、将焙烧碎粉料装入混捏锅内,进行干混;
S4、干混结束后,将改质沥青倒入S3的混捏锅内,进行湿混,湿混后得到糊料;
S5、将糊料送入扎片设备进行扎片;
S6、将扎片后得到的片状粉进行晾料,待片状料温度全部降至常温后将其运送到磨粉机进行二次磨粉;
S7、将二次磨粉后的粉料,装入等静压胶套进行等静压处理;
S8、将等静压处理后得到的成型品进行一次焙烧;
S9、将一次焙烧结束后得到的制品进行浸渍、石墨化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等静压焙烧废品生产等静压石墨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焙烧废品采用一次焙烧废品或二次焙烧废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等静压焙烧废品生产等静压石墨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2中:磨粉时,间隔10分钟就对粉料进行粒度分析,控制D3、D10、D50、D90、D97的粒度;待所磨粉料达到主要控制要求且稳定后,将分析时间控制在60分钟一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等静压焙烧废品生产等静压石墨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3中:干混温度为160-190℃,干混时间60-100分钟。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采用等静压焙烧废品生产等静压石墨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S4中:湿混温度160-190℃,时间30-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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