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行车灯光警示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110878218.7 | 申请日: | 2021-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4797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09 |
发明(设计)人: | 黄伟鹏;周晓刚;吴颂;黄真;蒋政;滕文文;潘文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14 | 分类号: | B60Q1/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晏波 |
地址: | 545000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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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车 灯光 警示 方法 装置 设备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属于汽车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行车灯光警示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获取光强度采集传感器采集到的光强度,并将光强度与预设光强度阈值进行比较;在光强度大于预设光强度阈值时,获取驾驶员的眼部变化信息;在眼部变化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开启车辆的远光警示系统进行灯光警示。由于本发明是在光强度大于预设光强度阈值时,获取驾驶员的眼部变化信息,在眼部变化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开启车辆的远光警示系统进行灯光警示。相对于现有的在光强度达到预设阈值时,就进行鸣笛警示的方式,本发明上述方式更加准确的识别出光强度的变化是否影响到了驾驶员的驾驶,进而开启灯光警示,提高了警示效率,避免因为误判导致的警示开启。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行车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行车灯光警示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车辆在夜间进行会车时,若有一方使用远光灯或受到强光照射,会使得另一方车辆驾驶员出现眩目或短暂失明的情况,影响驾驶员对车辆前方路况的正确判断,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上述内容仅用于辅助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并不代表承认上述内容是现有技术。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行车灯光警示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会因为光强度的变化出现眩目或短暂失明,进而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行车灯光警示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获取光强度采集传感器采集到的光强度,并将所述光强度与预设光强度阈值进行比较;
在所述光强度大于所述预设光强度阈值时,获取驾驶员的眼部变化信息;
在所述眼部变化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开启车辆的远光警示系统进行灯光警示。
可选地,所述获取光强度采集传感器采集到的光强度,并将所述光强度与预设光强度阈值进行比较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检测当前车辆的灯光系统是否为开启状态;
在所述当前车辆的灯光系统为开启状态时,执行获取光强度采集传感器采集到的光强度,并将所述光强度与预设光强度阈值进行比较的步骤。
可选地,所述在所述光强度大于所述预设光强度阈值时,获取驾驶员的眼部变化信息的步骤包括:
在所述光强度大于所述预设光强度阈值时,采集驾驶员的面部图像;
对所述面部图像进行预处理,获得所述驾驶员的眼部图像;
对所述眼部图像进行图像识别分析,获得眼部变化信息。
可选地,所述在所述眼部变化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开启车辆的远光警示系统进行灯光警示的步骤,包括:
在所述眼部变化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开启预设灯光,所述预设灯光开启时可将预设提示信息投射至前方路面。
可选地,所述在所述眼部变化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开启车辆的远光警示系统进行灯光警示的步骤之后,包括:
获取车辆的当前车速和制动踏板信号;
根据所述制动踏板信号判断制动踏板是否被踩下;
在所述当前车速大于预设车速阈值且制动踏板未被踩下时,控制车辆减速。
可选地,所述在所述眼部变化信息满足预设条件时,开启车辆的远光警示系统进行灯光警示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获取车辆的当前位置;
判断所述当前位置是否处于禁止鸣笛区域;
在所述当前位置处于禁止鸣笛区域时,禁止车辆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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