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0660079.0 | 申请日: | 2021-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83966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0 |
发明(设计)人: | 戴丹;杨晴华;陈建林;胡琴芳;张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苏州城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50/16;G06Q1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张磊 |
地址: | 215225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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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准租码 租房 合规 管理 系统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出租房合规划管理模块,用于供房主对其房源进行信息登记,并获得准租码;
房屋出租模块,用于展示房主的房屋信息以及房屋对应的准租码信息;
关联模块,用于关联承租人及其承租的房屋;
承租信息审核模块,用于对承租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备案;
积分处罚模块,用于在房屋出租期间,根据房主和租客的行为,对房主和租客分别积分,根据得分对房东和租客分别进行处罚;
统计分析模块,用于对所属区域内的房屋信息以及流动人口的数量进行分析统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出租房合规划管理模块包括
出租房登记单元,用于登记房主、租客以及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信息;
出租房备案单元,用于供房主对其房源进行系统备案;
出租房审核单元,用于对房主备案的房源进行审核;
准租码生成单元,用于在房主房源备案通过后,生成与房主房源唯一对应的准租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房主对其房源进行系统备案时的步骤为:
S31、房主先填写房屋相关信息;
S32、房主提交合规化改造备案审核申请资料;其中,申请资料中包括房屋合规化改造前、合规化改造中以及合规化改造后的照片,所提交的照片不能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准租码的个数为六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积分处罚模块的规则为:房主和租客的初始积分均为100分,并制定扣分规则;
当租客的积分小于60分时,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在所属区域内租房;
若房屋存在问题,则通知房主按要求整改并生成对应的记录信息,规定房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整改的,扣除房主的部分积分;当房东的积分小于60分时,将取缔其出租资格,注销其准租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房源备案。
6.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具体步骤:
S1、判断房主是否对其房源进行备案登记;
若备案登记,则继续执行S3;
若没有备案登记,则继续执行S2;
S2、房主对其房源进行登记备案,并判别备案信息是否通过;
若通过,则,获得准租码,并继续执行S3,
若没有通过,则对登记备案信息重新填写,再次进行登记备案;
S3、将房屋租赁信息以及房屋对应的准租码进行展示;
S4、将承租人及其承租的房屋进行关联;
S5、对承租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备案;
若审核通过,则承租人能对该房屋进行承租;
若审核不通过,则将承租人的信息上报至所属区域安全管理部门;
S6、在房屋出租期间,根据房主和租客的行为,对房主和租客分别积分,根据得分对房东和租客分别进行处罚;
S7、对所属区域内的房屋信息以及流动人口的数量进行分析统计。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房主对其房源进行系统备案时的步骤为:
S71、房主先填写房屋相关信息;
S72、房主提交合规化改造备案审核申请资料;其中,申请资料中包括房屋合规化改造前、合规化改造中以及合规化改造后的照片,所提交的照片不能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准租码的出租房合规化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S6中处罚规则为:房主和租客的初始积分均为100分,并制定扣分规则;
当租客的积分小于60分时,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在所属区域内租房;
若房屋存在问题,则通知房主按要求整改并生成对应的记录信息,规定房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整改的,扣除房主的部分积分;当房东的积分小于60分时,将取缔其出租资格,注销其准租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房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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