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卫星通信中对终端的寻呼方法和用于卫星通信的核心网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583110.5 | 申请日: | 2021-05-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2878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8 |
| 发明(设计)人: | 邱权冠;苏国章;王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B7/185 | 分类号: | H04B7/185;H04W68/02 |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常柯阳 |
| 地址: | 510663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高新技术产***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卫星通信 终端 寻呼 方法 用于 核心 | ||
1.一种卫星通信中对终端的寻呼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对终端进行多次寻呼过程,直至对所述终端寻呼成功或者终止寻呼;每次寻呼过程由相应卫星区域内的通信卫星对所述终端发起;所述卫星区域由所述终端的所在位置确定;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不全部相同,并且在后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不小于在前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
当所述终端的移动速度达到预设阈值,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是以终端在该次寻呼过程之前的运动轨迹作为外延起始点,根据该次寻呼过程以及之前各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距离确定的外延空间区域,并且在后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不小于在前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寻呼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终端的移动速度小于预设阈值,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是以所述终端的所在位置作为外延起始点,根据该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距离确定的外延空间区域,并且在后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不小于在前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寻呼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终端的移动速度达到预设阈值,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是由该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空间区域与之前各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空间区域的并集,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空间区域是以所述终端的所在位置作为外延起始点,根据该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距离确定,并且在后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不小于在前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寻呼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接收所述终端上报的位置信息;
根据所述位置信息确定所述终端的所在位置和移动速度。
5.一种用于实现权利要求1-4任一项方法的用于卫星通信的核心网,其特征在于,包括:
UDM网元;所述UDM网元用于确定每次寻呼过程中的卫星区域,所述卫星区域由终端的所在位置确定;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不全部相同,并且在后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不小于在前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
AMF网元;所述AMF网元用于对终端进行多次寻呼过程,直至对所述终端寻呼成功或者终止寻呼;每次寻呼过程中,所述AMF网元通过相应卫星区域内的通信卫星对所述终端发起寻呼。
6.一种用于实现权利要求1-4任一项方法的用于卫星通信的核心网,其特征在于,包括:
PCF网元;所述PCF网元用于确定每次寻呼过程中的卫星区域,所述卫星区域由终端的所在位置确定;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不全部相同,并且在后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不小于在前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
AMF网元;所述AMF网元用于对终端进行多次寻呼过程,直至对所述终端寻呼成功或者终止寻呼;每次寻呼过程中,所述AMF网元通过相应卫星区域内的通信卫星对所述终端发起寻呼。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核心网,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终端的移动速度小于预设阈值,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是由所述终端的所在位置作为外延起始点,以该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距离确定的外延空间区域,并且在后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不小于在前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核心网,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终端的移动速度达到预设阈值,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是由该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空间区域与之前各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空间区域的并集,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外延空间区域是由所述终端的所在位置作为外延起始点,以该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距离确定。
9.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核心网,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终端的移动速度达到预设阈值,每次寻呼过程对应的所述卫星区域,是以终端在该次寻呼过程之前的运动轨迹作为外延起始点,根据该次寻呼过程以及之前各次寻呼过程对应的外延距离确定的外延空间区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广州爱浦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583110.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