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消防车有效
申请号: | 202110430695.7 | 申请日: | 2021-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9154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8 |
发明(设计)人: | 田志坚;徐小东;张建华;赵阳光;李维栋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工消防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27/00 | 分类号: | A62C2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邹丹;颜镝 |
地址: | 221100 江苏省徐***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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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消防车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消防车,涉及高空消防技术领域,用以提高消防车的高层灭火能力。消防车包括车体、臂架、支撑平台、无人机、中转管路以及水带。车体被构造为可行走的;臂架安装于车体;支撑平台安装于臂架的末端;无人机安装于支撑平台;中转管路安装于臂架;水带的一端与中转管路流体连通,水带的另一端与无人机可拆卸连接。上述技术方案提供的消防车,实现了更高高度的高空灭火。并且,在相同灭火高度要求下,无人机拖拽的水带长度更短,无人机的负载更小,所以可以采用大流量的灭火剂进行灭火,灭火能力会得到提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高空消防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消防车。
背景技术
我国城市高层建筑数量总体已位列世界首位。高层建筑火灾具有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火灾补救困难的特点。在建筑自身消防系统存在设计缺陷或者维护不足的情况下,一旦建筑内部起火且不能及时扑救、或者是出现外层起火、未完工建筑起火等情况下,往往可能形成灾难事件。相关技术中,用于楼外举高喷射灭火救援的80米以上大型消防车,其底盘的桥数都是5桥以上的,消防车的长度特别大,车长造成消防车机动性差。目前大型举高消防车在世界范围内,其高度也难以突破120米,作业空间也很受失火建筑物楼外场地的限制。另外,大型举高消防车单台售价高、使用和维护成本巨大,城市消防救援队配置有限。因此,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是世界性难题。
近年来,为提升快速高层灭火反应能力和更大高度的火灾扑救,出现了将无人机应用于消防的技术,其具体分为以下四种:①采用无人机携带并发射灭火弹实现高层灭火;②采用无人机携带并喷射灭火剂实现高层灭火;③采用无人机抛投水带辅助城市主战消防车高层灭火;④采用无人机拖拽水带与城市主战消防车或地面可移动泡沫制备系统联合高层灭火。
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下述问题:受制于当前无人机负载能力,上述各种方式或者在灭火效能上、或者在作业灵活性上、或者在作业高度上都存在着很大的不足。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出一种消防车,用以提高消防车的高层灭火能力。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消防车,包括:
车体,被构造为可行走的;
臂架,安装于所述车体;
支撑平台,安装于所述臂架的末端;
无人机,安装于所述支撑平台;
中转管路,安装于所述臂架;以及
水带,一端与所述中转管路流体连通,另一端与所述无人机可拆卸连接。
在一些实施例中,消防车还包括:
消防炮,安装于所述支撑平台;以及
消防管路,所述消防炮与所述消防管路流体连通。
在一些实施例中,消防车还包括:
第一控制阀,设置于所述中转管路,且被构造为控制所述中转管路是否导通;以及
第二控制阀,设置于所述消防管路,且被构造为控制所述消防管路是否导通;
其中,所述第一控制阀和所述第二控制阀的工作状态相反。
在一些实施例中,消防车还包括:
存放装置,安装于所述支撑平台的底部,所述存放装置设置有存储腔;所述水带的一端与中转管路流体连通,所述水带的另一端与所述无人机的输送管流体连通,所述水带的中间部分折叠存放于所述存储腔中;其中,所述存放装置的底部被构造为可开合的。
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臂架被构造为具有第一姿态和第二姿态;其中,处于第一姿态下,所述消防车的消防炮被用于灭火,且所述臂架自由变幅;处于第二姿态下,所述臂架保持不动,且所述无人机被用于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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