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包括可膨胀衬垫的安全设备的踏板车有效
申请号: | 202110100359.6 | 申请日: | 2021-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001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3 |
发明(设计)人: | 伊琳·维莱厄斯;艾玛·林霍尔姆;哈桑·贾恩;路易丝·梅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托立夫开发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J27/20 | 分类号: | B62J27/20;B62K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柳春雷 |
地址: | 瑞典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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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包括 膨胀 衬垫 安全设备 踏板车 | ||
1.一种踢踏板车,包括:
-两个轮(130,135),
-细长平台(140),所述细长平台安装在所述两个轮(130,135)上并且被布置成接收用户的至少一只脚,
-转向车把(110),所述转向车把相对于所述细长平台(140)铰接并且连接到所述两个轮(130,135)中的一者,
其特征在于,所述踢踏板车包括具有可膨胀衬垫(20)的安全设备,所述可膨胀衬垫被布置成在所述踢踏板车的突然减速的情况下展开,当所述踢踏板车搁置在水平地面上时,在所述转向车把(110)的与所述细长平台(140)相对的侧面上,所述可膨胀衬垫(20)被布置成在展开之后或展开期间具有向前和向上展开的方向,所述可膨胀衬垫(20)被布置为具有朝向前方相对于垂线以介于45°和5°之间的角度倾斜的展开方向,以插入在障碍物和用户的躯干和头部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安全设备布置为在展开之前形成安全模块,所述安全模块包括外壳(10),所述外壳包含所述可膨胀衬垫(20)并且布置在所述转向车把(110)上,或者布置在所述转向车把(110)和所述两个轮(130,135)中的一者之间,或,布置在所述转向车把(110)和所述细长平台(140)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包括电子控制单元,所述电子控制单元被布置成控制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所述展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可膨胀衬垫(20)包括通过所述可膨胀衬垫(20)在自身上的滚卷(22)进行的折叠,在从左侧观察所述滚卷(22)时,所述滚卷沿顺时针方向形成,其中所述转向车把(110)朝向前方取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所述折叠包括折叠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所述滚卷以便具有U形结构,所述U形结构的臂被布置成平行于所述踢踏板车的转向柱,并且所述U形结构的所述臂具有折回到其自身上的边缘。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所述折叠包括布置在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附接到所述踢踏板车的端部处的手风琴式折叠(2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支承表面(40)被布置为相对于垂线倾斜以便使所述可膨胀衬垫(20)朝向所述踢踏板车的前方并且从所述转向车把(110)的与所述细长平台(140)相对的所述侧面展开。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可膨胀衬垫(20)在展开之后或展开期间的宽度至少在所述转向车把(110)处大于或等于所述转向车把(110)的大小的80%。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安全设备包括气体发生器,所述气体发生器具有电烟火引发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气体发生器具有细长形状并且气体扩散器在其一个端部处,并且其中所述气体发生器安装在转向柱中,所述气体扩散器在转向轮侧面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包括抑制单元,其被布置成如果所述踢踏板车的速度小于10km/h,和/或如果所述转向车把(110)相对于所述细长平台(140)的纵向方向枢转超过所述转向车把(110)的±90°的旋转角度则防止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展开,并且所述抑制单元是速度传感器和/或接触器。
12.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U形结构的所述臂向上取向。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可膨胀衬垫(20)被布置为具有朝向前方相对于垂线以介于30°和10°之间的角度倾斜的展开方向。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踢踏板车,其中所述抑制单元被布置成如果所述踢踏板车的速度小于10km/h,和/或如果所述转向车把(110)相对于所述细长平台(140)的纵向方向枢转超过所述转向车把(110)的±70°的旋转角度,则防止所述可膨胀衬垫(20)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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