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动汽车预约-违约充电方法及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2110061550.4 | 申请日: | 2021-01-1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74370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6 |
| 发明(设计)人: | 李长云;蔡淑媛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科技大学 |
| 主分类号: | B60L53/60 | 分类号: | B60L53/60;B60L53/66;B60L53/31 |
| 代理公司: | 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李圣梅 |
| 地址: | 26659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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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动汽车 预约 违约 充电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电动汽车预约-违约充电方法,其特征是,包括:
发起预约充电请求并选择目标电量;
接收预约充电请求后,根据电动汽车的实时位置,并读取车辆的剩余电量和电池健康状态信息,提供可预约充电站方案,求解最优可预约充电站,包括距离远近、抵达时间、站内等待时间,并分别列出相应详细信息以供选择;
确定充电站方案后,充电站根据站内储能、桩位使用与预约情况判断是否接受本次预约;
充电请求发起方与充电站双向选择相互确认后,预约成功;
若充电请求发起方或充电站未执行确认方案则判断为违约行为,充电站未执行确认方案导致的违约则转移至其他充电站进行充电,充电请求发起方未执行确认方案导致的违约则将处于预约状态的充电站进行状态更改;
电动汽车违约判定时,倘电动汽车到达充电站时刻与预约开始充电时刻的间隔在允许时间范围内,则判定电动汽车不违约;否则判定电动汽车违约;充电站违约判定时,倘电动汽车开始充电时刻与其预约开始充电时刻间的间隔在允许范围内,则判定充电站不违约;否则判定充电站违约, 设置一个事件触发机制,若电动汽车放弃等待驶离充电站,记l=1,否则记l=0;记电动汽车的预约开始充电时刻、到达充电站时刻、实际开始充电时刻、驶离时刻分别为tr-s、tarr、tr-b和tlea;
电动汽车i违约惩罚fv-i表示为:
其中,β1i、β2i分别为电动汽车i在两种违约情况下的违约惩罚系数,Δta-r为电动汽车到达充电站时刻与预约开始充电时刻的间隔,tspan为允许时间范围,若Δta-r≤tret,充电站为电动汽车保留充电桩,否则充电站将取消预留充电桩,tret为充电站为电动汽车保留充电桩的最长时间;
充电站对电动汽车i违约的补偿fs-i表示为:
其中,α1i、α2i分别表示两种情况下充电站对电动汽车i违约的惩罚系数,Δtb-r为电动汽车开始充电时刻与其预约开始充电时刻间的间隔,Δtl-r为电动汽车驶离时刻与其预约开始充电时刻间的间隔,tint为允许范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预约-违约充电方法,其特征是,提供可预约充电站方案时,监控所涵盖区域内所有道路的车流量和拥堵情况,并在求解最优可预约充电站时将道路和交通情况纳入考虑。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预约-违约充电方法,其特征是,当电动汽车到达充电站时,识别其身份并在数据库中检索其预约开始充电时间,若为预约该时段充电的车辆,车辆可获准驶入充电站,同时记录时钟记录其到站时间;电动汽车接入充电桩后,充电桩读取起实际开始充电时间;当电动汽车出站时,记录时钟将记录其离站时间,从而根据违约判定规则判定违约行为。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动汽车预约-违约充电方法,其特征是,若电动汽车到达充电站时刻与预约开始充电时刻的间隔小于允许时间范围,充电站为电动汽车保留充电桩,否则充电站将取消预留充电桩,此后若该车仍确定在本站充电需要重新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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