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结构及其位置调整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050065.7 | 申请日: | 2021-0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1003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6 |
| 发明(设计)人: | 林峰;徐琦;曾少青;赵羊洋;肖中岭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城建开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H1/04 | 分类号: | E04H1/04;E04B2/56;E04B1/98;E04H9/02 |
| 代理公司: | 成都市鼎宏恒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1248 | 代理人: | 郑晓明 |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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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铁 车辆段 开发 剪力 结构 及其 位置 调整 方法 | ||
1.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上部层、过渡层以及大库层,所述过渡层叠在大库层的顶部,所述上部层叠在所述过渡层的顶部,所述大库层内具有若干第一剪力墙,所述过渡层内具有若干第二剪力墙,所述上部层上具有若干第三剪力墙,所述第二剪力墙的顶部与对应所述第三剪力墙连接,其底部与对应所述第一剪力墙连接,通过所述第二剪力墙连接的所述第三剪力墙与所述第一剪力墙之间存在偏移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结构,其特征在于:部分所述偏移量△为过渡层高度H的六分之一,其余偏移量为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结构的位置调整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在二级开发阶段的上部层中选择与一级开发已完工的大库层相邻的楼层作为过渡层;
S2:在大库层顶板上设置普通的第二剪力墙连接过渡层上方的上部层与大库层之间竖向对齐的第一剪力墙和第三剪力墙,同时设置倾斜的第二剪力墙连接过渡层上方的上部层与大库层之间竖向未对齐的第一剪力墙和第三剪力墙;
S3:建立结构整体计算分析模型,其中大库层顶板、过渡层顶板采用能够真实反映面内面外刚度的弹性板模拟;
S4:进行多遇地震和风荷载作用下结构计算分析,其中地震作用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和时程分析法包络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S5:进行设防地震作用下结构计算分析,地震作用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S6: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弹塑性计算分析,地震作用采用动力弹塑性时程分析方法或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计算,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
S7:二级开发阶段结构设计结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位置调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大于H/6,则修改过渡层上方的上部层的建筑方案令△不大于H/6后,进行S3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位置调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4步骤中的复核包括以下步骤:
S41: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各层层间位移角应不大于1/1000,不满足时应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然后重复上述各步骤;
S42:在风荷载作用下,各层层间位移角应不大于1/1000,不满足时应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然后重复上述各步骤;
S43:复核一级开发已完工的地基基础、不含大库顶板的结构构件,不满足时应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然后重复上述各步骤;
S44:复核一级开发已完工的大库顶板,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不影响大库运营的加固方案。
6.若无法加固则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然后重复上述各步骤;
S45:复核一级开发阶段在大库顶板预留的剪力墙插筋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不影响大库运营的加固方案。
7.若无法加固则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然后重复上述各步骤;
S46:按考虑面内面外内力完成过渡层顶板设计;
S47:完成其它结构设计。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位置调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5步骤中的复核包括以下步骤:
S51:按中震弹性复核一级开发已完工的大库顶板,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与步骤S44相同的加固方案,并与S44步骤进行包络设计,若无法加固则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重复上述各步骤;
S52:按中震弹性并考虑面内面外内力复核过渡层顶板,并与S46步骤进行包络设计;
S53:按与一级开发阶段一致的性能目标对一级开发阶段已完工结构构件进行复核,不满足要求且无法采取不影响大库运营的加固方案时需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重复上述各步骤;
S54:按与一级开发阶段一致的性能目标对上述S51步骤、S52步骤、S53步骤以外的其它二级开发阶段的结构进行复核,并与S4步骤的计算结果包络设计。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地铁车辆段上盖开发的剪力墙位置调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6步骤中的复核包括以下步骤:
S61:各楼层弹塑性层间位移角不应大于1/120,不满足时应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然后重复上述各步骤;
S62:按大震不屈服复核一级开发已完工的大库顶板,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与S51步骤相同的加固方案,并与S51步骤进行包络设计,若无法加固则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重复上述各步骤;
S63:按大震不屈服并考虑面内面外内力复核过渡层顶板,并与S52步骤进行包络设计;
S64:按与一级开发阶段一致的性能目标对一级开发阶段已完工结构构件进行复核,不满足要求且无法采取不影响大库运营的加固方案时需调整建筑方案或结构方案,重复上述各步骤;
S65:按与一级开发阶段一致的性能目标对上述S62、S63、S64步骤以外的其它二级开发阶段的结构进行复核,并与S4步骤、S5步骤的计算结果包络设计;
S66:考察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传力途径和特点,对倾斜的第二剪力墙及其与大库层顶板、过渡层顶板连接节点等复杂部位进行应力分析,并根据应力分析结果对墙、板厚度、配筋、节点构造等进行复核和调整,使结构在遭受预估罕遇地震作用时,达到经过一般修理后,可继续使用的性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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