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池收容装置以及电动车辆在审
申请号: | 202080070328.4 | 申请日: | 2020-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4641428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17 |
发明(设计)人: | 柏井干雄;矢口忠博;山岸政彦;大久保克纪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J43/16 | 分类号: | B62J43/16;B62J43/23;B62J25/04;B62J1/12;B60K1/04;A61G5/04;H01M50/20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李银姬;李馨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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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 收容 装置 以及 电动 车辆 | ||
1.一种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收容部,其形成以电池能够插拔的方式收容电池的收容空间;
保持部,其对所述电池进行保持;以及
盖部,其能够开闭,对所述收容空间进行关闭,
所述收容部具有支承部,所述支承部以所述保持部以转动轴线为支点能够转动的方式支承所述保持部,以使所述电池能够在所述收容空间内的收容位置和非收容位置之间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动轴线位于比通过配置于所述收容空间的所述电池的上下方向中心的中心线靠上方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转动轴线位于比通过配置于所述收容空间的所述电池的上下方向中心的中心线靠下方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具有第一连杆和第二连杆,所述第一连杆在比通过配置于所述收容空间的所述电池的上下方向中心的中心线靠下方的位置以所述保持部能够转动的方式支承所述保持部,所述第二连杆在比所述中心线靠上方的位置以所述保持部能够转动的方式支承所述保持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部支承所述保持部,以使当所述电池位于所述非收容位置时,所述电池的一端部位于比另一端部靠上方的位置的规定倾斜姿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非收容保持机构,所述非收容保持机构将所述保持部保持在所述非收容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有施力构件,所述施力构件对所述保持部向所述非收容位置施力。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轴支承所述盖部,以使所述盖部能够从关闭所述收容空间的大致水平的关闭位置转动至开放所述收容空间的规定倾斜姿势的开放位置,
所述盖部位于所述开放位置时相对于水平线的倾斜角比所述保持部位于所述非收容位置时相对于水平线的倾斜角大。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部具有设置有所述支承部的大致矩形状的支承壁和分别从所述支承壁突出并覆盖收容在所述收容空间的所述电池的上方、下方以及左右侧方而构成框状的上壁、下壁以及左右侧壁,
所述下壁的突出量比所述上壁的突出量大。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保持机构,所述保持机构借助所述保持部将所述电池保持在所述收容位置,
所述保持机构具有:
推压部,其对位于所述收容位置的所述电池进行推压;
输入部,其以能够移动的方式配置在所述电池从所述非收容位置向所述收容位置移动时的所述电池或所述保持部的移动轨迹上;以及
连结部,其将所述输入部和所述推压部连结起来,以使所述推压部随着所述输入部的移动而移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池收容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持机构还具备限制部,所述限制部限制所述连结部的动作,以使在所述电池从所述非收容位置向所述收容位置移动时,所述推压部从推压所述电池前的非推压位置向推压所述电池的推压位置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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