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摩托车有效
| 申请号: | 202023351314.6 | 申请日: | 2020-12-31 |
| 公开(公告)号: | CN21487532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6 |
| 发明(设计)人: | 林鸿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鸿贵 |
| 主分类号: | B62K11/00 | 分类号: | B62K11/00;B62J25/04;B62J1/28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肖宇扬 |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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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摩托车 | ||
1.电动摩托车,包括设有座椅面的车架、前车轮以及后车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前端两侧位于所述前车轮前方区域设有脚踏部;
两所述脚踏部最外侧之间的距离L1与脚踏部最底端的垂直高度H2的比值小于等于2.5:1。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部与所述前车轮、所述座椅面以及所述后车轮自前向后依次设置于所述车架,以使得所述电动摩托车在对骑行者负载使用状态下,骑行者跨骑于车架且腿部向前踩踏于脚踏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面的垂直高度H1小于等于6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面的垂直高度H1为40-50㎝。
5.根据权利要求3中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面受力点与脚踏部受力点以及后车轮轮轴中心之间形成的三角形其重心位于座椅面受力点前侧。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部的脚踏面自前向后朝向车架后上方倾斜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部的脚踏面自外向内朝向所述前车轮倾斜设置。
8.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部还设置有防下移止挡部。
9.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部通过折叠机构设置于所述车架前端。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机构包括设于车架前端的限位连接件、设于该限位连接件上的用于与脚踏部转动连接的转轴。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连接件设有限位面,所述脚踏部设有与该限位面抵靠的限位抵靠面。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还设有靠背部,当所述电动摩托车在对骑行者负载使用状态下,骑行者跨骑于车架并倚靠于所述靠背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面设置有连接翼,所述靠背部的靠背架与该连接翼活动连接并可相对该连接翼翻转。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部与座椅面之间的夹角为100-120°。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架与所述连接翼通过锁紧组件的作用保持相对固定状态或解除相对固定状态。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组件包括锁紧销和回弹组件;
所述回弹组件包括弹性件以及限位件;
所述锁紧销活动设于所述靠背架和连接翼,所述弹性件套设于锁紧销且端部固定于连接翼,所述限位件设于锁紧销上,并在锁紧销受外力拔出时压缩弹性件。
1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设于所述车架前端的把手其垂直高度H3为70-90㎝。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前端设置有蓝牙音响。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摩托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车轮和/或后车轮由轮毂电机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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