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有效
| 申请号: | 202023154413.5 | 申请日: | 2020-1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215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0 |
| 发明(设计)人: | 王凯峰;刘其康;焦新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启康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D45/00 | 分类号: | B64D45/00;F16F15/08 |
| 代理公司: | 淮安睿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72 | 代理人: | 郭宗胜 |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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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撞机 碳纤维 无人机 机身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属于无人机防护领域,包括机身,所述机身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撞机构,所述防撞机构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号连接块,所述一号连接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橡胶垫,所述一号连接块内腔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钩套,所述钩套的一侧卡接有倒钩,所述倒钩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移动块,所述移动块的内部分别活动套接有螺杆和固定杆,所述螺杆另一端的外部活动套接有齿轮盒;通过设置防撞机构和防撞垫,在碳纤维无人机在飞行时,利用防撞机构的弹性性能对机身进行缓冲,避免了因意外产生的碰撞而导致碳纤维无人机发生损坏的问题,提高了碳纤维无人机飞行时的安全性。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无人机防护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或者由车载计算机完全地或间歇地自主地操作,碳纤维复合材料是目前无人机使用较多的增强材料之一,然而,现有的大多数碳纤维无人机机身不具有防撞机构,使得碳纤维无人机在飞行时,因意外产生的碰撞会导致碳纤维无人机发生损坏,且碳纤维无人机的防撞垫难以进行拆卸,长时间的使用会导致防撞垫发生损坏,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包括机身,所述机身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撞机构,所述防撞机构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号连接块,所述一号连接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橡胶垫,所述一号连接块内腔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钩套,所述钩套的一侧卡接有倒钩,所述倒钩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移动块,所述移动块的内部分别活动套接有螺杆和固定杆,所述螺杆另一端的外部活动套接有齿轮盒,所述螺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二号齿轮,所述齿轮盒的顶部活动套接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的底端固定连接有一号齿轮,所述螺杆一端的外部活动套接有一号垫块,所述一号垫块的顶部开设有活动槽,所述一号垫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号防撞垫,所述机身的一侧通过防撞机构固定连接有二号连接块,所述二号连接块的一端卡接有二号垫块,所述二号垫块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二号防撞垫,所述二号垫块一侧的顶部活动套接有二号卡块,所述二号卡块的正面固定连接有二号拉块,所述二号卡块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三号弹簧,所述二号垫块一侧的底部活动套接有一号卡块,所述一号卡块的正面固定连接有一号拉块,所述一号卡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四号弹簧。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防撞机构包括连接杆、一号弹簧、固定套和二号弹簧,所述连接杆底端的外部与固定套顶部活动套接,所述固定套的底部与一号连接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机身的底部通过一号弹簧与一号连接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的底端通过二号弹簧与一号连接块的顶部固定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防撞机构的数量为六个,六个所述防撞机构其中的四个两两对称分布在机身的顶部和底部,另外两个对称分布在机身的两侧。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一号连接块的顶部与机身的底部相适配,所述机身位于一号连接块的上方。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一号齿轮和二号齿轮位于齿轮盒内部,所述一号齿轮的一侧与二号齿轮的顶部相适配,所述螺杆的外部设有两种方向的外螺纹。
作为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三号弹簧的底部固定连接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与二号垫块一侧的内部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的底部与四号弹簧的顶端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该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通过设置防撞机构和防撞垫,在碳纤维无人机在飞行时,利用防撞机构的弹性性能对机身进行缓冲,避免了因意外产生的碰撞而导致碳纤维无人机发生损坏的问题,提高了碳纤维无人机飞行时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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