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有效
| 申请号: | 202023154413.5 | 申请日: | 2020-1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92151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0 |
| 发明(设计)人: | 王凯峰;刘其康;焦新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启康航空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4D45/00 | 分类号: | B64D45/00;F16F15/08 |
| 代理公司: | 淮安睿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72 | 代理人: | 郭宗胜 |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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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撞机 碳纤维 无人机 机身 | ||
1.一种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包括机身(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防撞机构,所述防撞机构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号连接块(6),所述一号连接块(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橡胶垫(18),所述一号连接块(6)内腔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钩套(8),所述钩套(8)的一侧卡接有倒钩(7),所述倒钩(7)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移动块(9),所述移动块(9)的内部分别活动套接有螺杆(10)和固定杆(11),所述螺杆(10)另一端的外部活动套接有齿轮盒(14),所述螺杆(10)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二号齿轮(16),所述齿轮盒(14)的顶部活动套接有旋转轴(13),所述旋转轴(13)的底端固定连接有一号齿轮(15),所述螺杆(10)一端的外部活动套接有一号垫块(12),所述一号垫块(12)的顶部开设有活动槽(19),所述一号垫块(1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一号防撞垫(17),所述机身(1)的一侧通过防撞机构固定连接有二号连接块(20),所述二号连接块(20)的一端卡接有二号垫块(27),所述二号垫块(27)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二号防撞垫(28),所述二号垫块(27)一侧的顶部活动套接有二号卡块(25),所述二号卡块(25)的正面固定连接有二号拉块(26),所述二号卡块(25)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三号弹簧(21),所述二号垫块(27)一侧的底部活动套接有一号卡块(22),所述一号卡块(22)的正面固定连接有一号拉块(23),所述一号卡块(2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四号弹簧(2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机构包括连接杆(2)、一号弹簧(3)、固定套(4)和二号弹簧(5),所述连接杆(2)底端的外部与固定套(4)顶部活动套接,所述固定套(4)的底部与一号连接块(6)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机身(1)的底部通过一号弹簧(3)与一号连接块(6)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2)的底端通过二号弹簧(5)与一号连接块(6)的顶部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机构的数量为六个,六个所述防撞机构其中的四个两两对称分布在机身(1)的顶部和底部,另外两个对称分布在机身(1)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连接块(6)的顶部与机身(1)的底部相适配,所述机身(1)位于一号连接块(6)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齿轮(15)和二号齿轮(16)位于齿轮盒(14)内部,所述一号齿轮(15)的一侧与二号齿轮(16)的顶部相适配,所述螺杆(10)的外部设有两种方向的外螺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防撞机构的碳纤维无人机机身,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号弹簧(21)的底部固定连接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与二号垫块(27)一侧的内部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的底部与四号弹簧(24)的顶端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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