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2022282103.5 | 申请日: | 2020-10-14 |
| 公开(公告)号: | CN21304317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3 |
| 发明(设计)人: | 李伟伟;马艳红;王晶淼;姜咏卉;严禹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R13/73 | 分类号: | H01R13/73;H01R13/5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智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59 | 代理人: | 林波 |
| 地址: | 130011 吉林省长***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用线束 连接器 固定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开一种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所述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包括转动连接的第一半壳和第二半壳,第一半壳能够与第二半壳扣合形成容纳空间,容纳空间用于容纳线束连接器,第一半壳上设置有第一限位柱,第二半壳上设置有第二限位柱,第一半壳与第二半壳扣合时,第一限位柱与第二限位柱拼合为第一限位结构,第一限位结构能够卡入线束连接器的第一凹槽内,第二半壳能够与线束对接支架卡接。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结构简单,节省占用空间,方便拆装线束连接器,灵活方便,通用性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汽车线束是汽车上必不可少的部件,而各汽车线束之间通常是通过线束连接器相连。随着汽车上电子产品越来越多,线束连接器也相应地增多。为了防止汽车在行驶时,各线束连接器与车身发生碰撞而产生噪声,同时也为了避免因线束连接器晃动而引起线束连接器内各插接端子间接触不良,汽车上都会对线束连接器进行固定。
车载以太网在车身线束与仪表线束之间需要设计线束连接器,以实现以太网功能,由于首次引进百兆以太网,线束连接器的选型非常局限,可选用的线束连接器自身无有效的固定结构。由于整车空间紧张,此线束连接器只能布置在已经定型的原车线束对接支架中。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能够固定线束连接器,节省占用空间。
为达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包括转动连接的第一半壳和第二半壳,所述第一半壳能够与所述第二半壳扣合形成容纳空间,所述容纳空间用于容纳线束连接器,所述第一半壳上设置有第一限位柱,所述第二半壳上设置有第二限位柱,所述第一半壳与所述第二半壳扣合时,所述第一限位柱与所述第二限位柱拼合为第一限位结构,所述第一限位结构能够卡入所述线束连接器的第一凹槽内,所述第二半壳能够与线束对接支架卡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半壳上设置有第三限位柱,所述第二半壳上设置有第四限位柱,所述第一半壳与所述第二半壳扣合时,所述第三限位柱与所述第四限位柱拼合为第二限位结构,所述第二限位结构能够卡入所述线束连接器的第二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半壳上设置有第一限位凸缘,所述第一限位凸缘能够卡入所述线束连接器的第三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半壳上设置有第二限位凸缘,所述第二半壳上设置有第三限位凸缘,所述第一半壳与所述第二半壳扣合时,所述第二限位凸缘和所述第三限位凸缘能够分别卡入所述线束连接器两侧的第四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半壳与所述第二半壳两者中的一个设置有卡扣,所述第一半壳与所述第二半壳两者中的另一个设置有卡块,所述第一半壳与所述第二半壳扣合时,所述卡扣能够与所述卡块卡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一半壳与所述第二半壳通过合页结构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合页结构包括连接轴、第一连接板和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通过所述连接轴与所述第二连接板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板设置于所述第一半壳上,所述第二连接板设置于所述第二半壳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二半壳上设置有卡槽和限位块,所述线束对接支架上设置有卡接板,所述卡接板能够卡入所述卡槽内,并与所述限位块贴靠。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车用线束连接器固定装置的优选方案,所述第二半壳上间隔设置有第一弯折板和第二弯折板,所述第一弯折板朝向所述第二弯折板弯折,所述第二弯折板朝向所述第一弯折板弯折,以形成所述卡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2282103.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