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及车辆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827531.5 | 申请日: | 2020-08-27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0336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6 |
| 发明(设计)人: | 王贺齐;邵萍;吴晓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3/10 | 分类号: | F01N3/10;F01N13/18;F01N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白莉莉 |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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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三元 催化 固定 装置 车辆 | ||
1.一种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固定支架和与所述第一固定支架相连的第二固定支架,所述第一固定支架与车辆的三元催化器本体相连,所述第二固定支架与所述车辆的增程器的发电机本体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支架包括支撑板以及安装板,所述支撑板和所述安装板相交在所述安装板的中间靠上的位置处;
其中,所述第二固定支架通过所述支撑板与所述第一固定支架连接在一起,且通过所述安装板与所述发电机本体连接在一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和所述安装板之间的夹角小于或等于9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板上具有至少两个第一凸台,每个所述第一凸台均具有中心通孔;
所述第一凸台与所述发电机本体上的第二凸台相配合,所述第二凸台具有沉孔,第一紧固件贯穿所述第一凸台上的所述中心通孔以及所述第二凸台上的所述沉孔,从而将所述第二固定支架与所述发电机本体连接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第一凸台分别位于所述支撑板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的两侧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加强筋。
7.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上具有至少一个第一贯通孔,所述第一固定支架上具有分别与所述至少一个贯通孔相对应的至少一个第二贯通孔;
第二紧固件贯穿所述支撑板上的所述第一贯通孔以及所述第一固定支架上的所述第二贯通孔,从而将所述第一固定支架和所述第二固定支架连接在一起。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支架包括支架本体以及位于所述支架本体一端的第一翻边,所述支架本体上具有所述至少一个第二贯通孔;
所述第一翻边构造成圆弧状,以与所述三元催化器本体的外表面贴合在一起。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支架还包括两个第二翻边,所述两个第二翻边分别设置在所述支架本体的两侧。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三元催化器固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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