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517642.6 | 申请日: | 2020-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3010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 发明(设计)人: | 高占;宋同安;李峰;刘加奇;张进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D25/54 | 分类号: | B65D25/54;B65D25/00;F21V33/00 |
| 代理公司: | 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32 | 代理人: | 季发军 |
| 地址: | 45700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内部 直观 可视 容器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包括第一视窗、第二视窗和发光件。第一视窗设置在容器上,与容器密封连接;第二视窗位于容器上相对于第一视窗设置,第二视窗与容器密封连接;发光件可拆卸固定在容器上,发光件发出的光束通过第二视窗照向第一视窗,以提高容器内的亮度并能避免反光造成的光晕,使通过第一视窗观察到容器内部,可以监视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容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
背景技术
小型容器为了能直观观察到容器内介质的状态,通常会在器壁上安装视窗,视窗由法兰、透光玻璃、橡胶密封垫、螺栓组成。由于容器本身的不透光性使得通过视窗很难看清容器内部的情况,用电灯从视窗侧照向容器内部,会发生反光现象,造成光晕,也不能看清容器内部的情况,不能起到监视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作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可以看清容器内部的情况,起到监视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作用。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包括:
第一视窗,设置在容器上,与容器密封连接;
第二视窗,位于容器上相对于第一视窗设置,第二视窗与容器密封连接;及
发光件,可拆卸固定在容器上,发光件发出的光束通过第二视窗照向第一视窗,以提高容器内的亮度,使通过第一视窗观察容器内部。
进一步的,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均包括:
基座,与容器密封连接;
透明视窗,位于基座的上方;及
上盖,位于透明视窗的上方并压紧透明视窗,上盖与基座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的,上盖与基座法兰连接。
进一步的,透明视窗为圆形结构,透明视窗的材质为钢化硼硅玻璃或石英玻璃或钠钙玻璃。
进一步的,发光件的背部设置有L形底板,容器上位于第二视窗的下方设置有与L形底板相匹配的悬挂板。
进一步的,发光件为电灯,发光件的开关设置在容器上位于第一视窗的周围。
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包括第一视窗、第二视窗和发光件,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设置在容器上相对的位置,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均与容器密封连接,发光件发出的光束通过第二视窗照向第一视窗,提高容器内的亮度,并能避免反光造成的光晕,使通过第一视窗能观察到容器内介质的情况,起到监视生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作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容器,100、第一视窗,200、第二视窗,110、基座,120、透明视窗,130、上盖,300、发光件,310、L形底板,320、悬挂板,330、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51764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弧形塑胶件超声波焊接机构
- 下一篇:一种切水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