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517642.6 | 申请日: | 2020-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830101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30 |
| 发明(设计)人: | 高占;宋同安;李峰;刘加奇;张进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5D25/54 | 分类号: | B65D25/54;B65D25/00;F21V33/00 |
| 代理公司: | 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32 | 代理人: | 季发军 |
| 地址: | 45700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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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内部 直观 可视 容器 | ||
1.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包括:
第一视窗,设置在所述容器上,与所述容器密封连接;
第二视窗,位于所述容器上相对于所述第一视窗设置,所述第二视窗与所述容器密封连接;及
发光件,可拆卸固定在所述容器上,所述发光件发出的光束通过所述第二视窗照向所述第一视窗,以提高所述容器内的亮度,使通过所述第一视窗观察所述容器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视窗和所述第二视窗均包括:
基座,与所述容器密封连接;
透明视窗,位于所述基座的上方;及
上盖,位于所述透明视窗的上方并压紧所述透明视窗,所述上盖与所述基座可拆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与所述基座法兰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视窗为圆形结构,所述透明视窗的材质为钢化硼硅玻璃或石英玻璃或钠钙玻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件的背部设置有L形底板,所述容器上位于所述第二视窗的下方设置有与所述L形底板相匹配的悬挂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内部直观可视的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件为电灯,所述发光件的开关设置在所述容器上位于所述第一视窗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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