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坑开挖用安全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21444305.9 | 申请日: | 2020-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2130157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发明(设计)人: | 陈希海;黄杰;刘彬;刘书丞;汪颖;周波;王哲;范样;黎璨;朱可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7/14 | 分类号: | E04H17/14;E01F9/615;E02D17/02;E04H17/22;E04H17/20;E02D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01120***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坑 开挖 安全 警示 装置 | ||
1.一种基坑开挖用安全警示装置,包括环护机构和顶护机构,环护机构包括四个立柱(1),立柱(1)底部通过螺栓固定有底座(2),底座(2)上开设有多个螺纹孔(3),其特征在于,其中一个所述立柱(1)内侧焊接有多个固定块(6),多个固定块(6)上贯穿连接有同一个直轴(7),直轴(7)内侧焊接有多个上下均匀分布的连接杆(5),多个连接杆(5)外侧通过螺栓固定有同一个侧板(8),和侧板(8)邻近的一个立柱(1)前端通过螺栓固定有插销(9),插销(9)上设置有门锁,两侧的两个立柱(1)和后端的两个立柱(1)之间均设置有相同的连接杆(5),连接杆(5)两侧对称焊接有固定柱(4),两侧的两个固定柱(4)分别和邻近的立柱(1)之间通过螺栓固定连接,连接杆(5)内部设置有伸缩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坑开挖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护机构在多个立柱(1)顶部通过螺栓固定有同一个顶棚(11),顶棚(11)截面设置成伞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坑开挖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棚(11)顶部通过螺栓固定有警示灯(12),顶棚(11)底部通过螺栓固定有蓄电池(13),蓄电池(13)和警示灯(12)电性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基坑开挖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机构在连接杆(5)内部设置有限位杆(19),连接杆(5)设置有两个,两个连接杆(5)设置于限位杆(19)两侧,连接杆(5)内部开设有滑槽(17),滑槽(17)截面设置成凸形,限位杆(19)顶部和底部两侧均焊接有限位块(20)。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基坑开挖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顶部开设有插槽(16),顶棚(11)底部两侧对称通过螺栓固定有四个插杆(14),插杆(14)和插槽(16)对应插接,立柱(1)内部设置有限定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坑开挖用安全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定机构在插槽(16)两侧内壁对称开设有两个凹槽(21),凹槽(21)内部通过螺栓固定有弹簧(22),弹簧(22)内侧通过螺栓固定有卡块(18),卡块(18)截面设置成弧形,插杆(14)和卡块(18)接触位置开设有匹配的卡槽(1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21444305.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