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下无人机的履带机构有效
| 申请号: | 202021260984.4 | 申请日: | 2020-07-02 |
| 公开(公告)号: | CN212580132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3 |
| 发明(设计)人: | 章和盛;蔡桂斌;陈维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科星图(深圳)数字技术产业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3H19/08 | 分类号: | B63H19/08;B63C11/5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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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水下 无人机 履带 机构 | ||
1.一种水下无人机的履带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相连接的驱动箱和移动轮,其中,
所述驱动箱包括箱体、和装设于所述箱体内的驱动组,所述驱动组包括输出轴、分别固定于所述输出轴上的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并驱动其转动的第一驱动件、及与所述第二齿轮啮合并驱动其转动的第二驱动件;
所述移动轮包括固定架、主动轮、第一从动轮、第二从动轮、第三从动轮和履带,其中所述固定架通过滚珠轴承连接于所述输出轴上,所述主动轮固定于所述输出轴上且所述主动轮与所述第一从动轮连接,所述第一从动轮、所述第二从动轮和所述第三从动轮可转动地连接于所述固定架上且三者呈三角形状分布,所述履带连接于所述第一从动轮、所述第二从动轮和所述第三从动轮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下无人机的履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动轮外表面设置有第一传动齿,所述第一从动轮上环向凹设有第二传动齿,其中所述第一传动齿通过一传动带与所述第二传动齿连接。
3.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水下无人机的履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固定板和第二固定板,其中所述第一固定板和所述第二固定板之间转动连接有所述第一从动轮、所述第二从动轮和所述第三从动轮。
4.如权利要求1或2中任一项所述的水下无人机的履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件包括第一电机和固定于所述第一电机转轴上的第三齿轮,其中所述第三齿轮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下无人机的履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件包括第二电机和固定于所述第二电机转轴上的第四齿轮,其中所述第四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啮合。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水下无人机的履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和所述第三齿轮的齿数比、大于所述第二齿轮和所述第四齿轮的齿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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